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

浙江异议人士邹巍获释回家

浙江异议人士邹巍获释回家


[ 时间:2012-09-19 12:35:50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浙江讯2012-09-19】今天上午,浙江异议人士陈树庆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浙江异议人士邹巍获释回家。

来电称,今天上午1130分,早前因申请保钓游行被浙江国保带走的浙江异议人士邹巍被国保送回家中。在送回家中后,邹巍向陈树庆等人致电报平安。

附:游行申请书
来源:参与  作者:邹巍

                              

    杭州市公安局:

    近来日本右翼分子和日本政府对中国钓鱼岛主权侵害的活动一再升级。2012年9月11日,日本政府悍然对钓鱼岛进行“国有化”。由于我国人权不彰,腐败盛行,政治改革艰难,司法不公,地方政府肆行土地财政,与民夺利;国内个别腐败官员和利益集团勾结欺压民众,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国家凝聚力下降,爱国主义基础受到严重削弱,直接制肘政府无法有效维护国家领土,领海。由于民众基本人权不能保障,民众普遍对政府缺少信心,爱国热情受到压制,甚至部分人一提及爱国和维护国家领土,就认为是政府阴谋。作为受拆迁征地之害的普通民众,位卑不敢忘忧国!作为国家公民,我们对国家面临内忧外患无比揪心!为了表达我们的爱国之心,抗议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侵犯升级,警醒那些沉溺于土地财政、侵害民众权利、不顾民众生死、动辄以专政手段压制人民、滥用公权侵袭民众、故意加剧国内矛盾的官僚和利益集团;敦促这些人放弃破坏爱国主义基础的不良行为,我们申请游行。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的尊重,不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军事和经济实力,取决于这个国家对人权保护和对人权价值观的尊重。要在领土争端中取得有利的国际地位,取决于国内人权状况。促进政府消除导致中国人权形象不佳,在国际事务中处于被动地位的不良因素。我们决定依法以公民身份申请举行保钓爱国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日本蛮狠无理强占我国的钓鱼岛是非正义行为,一如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强行拆迁征地、强抢人民土地、房屋,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对此霸道行径,我们必然反对。本次游行目的:体现公民责任,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倡理性爱国,内维人权,外护国权,坚决保卫钓鱼岛。要求全国人大通过议案,宣示钓鱼岛主权。要求中央政府从国际法角度加强对钓鱼岛主权的宣示。要求政府不要压制民众的爱国热情,切实改善中国人权状况,提升政府形象,争取在解决领土争端中获得国际主流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保卫钓鱼岛也是为了保卫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胜利的成果,为了保卫和平!保钓活动反对任何排外行为,保卫钓鱼岛正是为了平等和更开放的对外交交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关于“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局;游行、示威路行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的规定;现谨依法向贵局提出申请。

   (一)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方式和路线
以经历过征地拆迁的杭州居民为主体,组织二千名关注保钓的各界中国公民参与。在杭州武林小广场集合,沿环城西路步行至解放路延安路口,由延安路经凤起路到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后,就地解散。
   (二)关于标语、口号
    1、坚决保卫钓鱼岛;
    2、反对日本霸占中国钓鱼岛;
    3、理性爱国,内维人权,外护国权;
    4、要求人大通过维护钓鱼岛主权议案                                                                                                                                       
    5、只有保住人民家园,才能保住国家领土      
    (三)关于游行、示威人数
    本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准备发动组织2000人参加。
    (四)关于车辆
     本次集会不使用机动车辆。
    (五)关于音响
    本次集会、游行、示威自己准备手提喇叭10个。
    (六)关于起止时间
    2012918日上午930分到130
    (七)关于集结地点和解散地点
    以杭州武林小广场为集结地,省人民大会堂为解散地。
    (八)关于负责人
    本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由邹巍负责组织发起,由其他签名申请者一起具体参与组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法》第十八、十九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程序,游行、示威的顺序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申请贵局派警力维持游行秩序,防止亲日破坏分子和极端分子混入,故意制造事端,进行打、砸、抢行为,栽赃嫁祸、抹黑保钓岛爱国者。,

  以上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邹巍   19701023日生,
    联系电话057185507972,住杭州京都苑414301室。
        201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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