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就纽时的报道:温家宝家人委托律师发表声明》
【转帖者陈树庆评论:就此律师声明,或者坚决要求“立即成立专门机构”,“对我的贪污传言,进行全面的、公开的调查”;“公开给人们一个交代”,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尽快立法并贯彻有关《官员个人及家庭成员财产申报公示法》,对官员尤其是国家领导人及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财产公开、审计、监督制度,保障言论自由,在和平理性的原则下承认反对派(党),完善弹劾制度,才能有效惩治腐败、清明政治,也更加有利于保障廉洁官员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
正文
(明报) 北京两名律师昨日发表「受温家宝家人委託」的声明,指《纽约时报》前日关于其家人资产的长篇报道不实。声明强调,温家宝家人都没有持有任何股份,而从事的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温家宝母亲除退休金外没有其他收入和财产。声明称,保留追究《纽时》法律责任的权利。
明报昨晚收到这份以中文传真发来的声明称,是「受温家宝家人的委託」发出,声明指《纽时》报道中所指温家宝家人的「隐秘财产」并不存在。其家人没有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没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温家宝的母亲除了按规定领取的工资/退休金,无其他任何收入,也无其他任何财产。温家宝亦未在家人的经营活动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没有因家人从事经营活动对他制定和执行政策产生任何影响。
署名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白涛律师」和「国浩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律师」的声明指出,温家宝的其他亲属,以及这些亲属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他们本人负责。声明最后指,对《纽时》其他不实报道将继续予以澄清,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纽时》前日曾经报道指,温家宝90岁的母亲、退休女教师杨志云(又名杨秀安)5年前曾持有价值1.2亿美元(9.3亿港元)的平安保险股份。而温妻张蓓莉好友段伟红创立的泰鸿公司投资平安保险收穫颇丰,过去10年间,公司许多股东是温的亲属和其妻张的前同事。
明镜博讯质疑《纽时》报道
海外中文网站明镜新闻网和博讯新闻网,昨日分别都对《纽时》的报道提出质疑。天津女商人段伟红接受「明镜」专访时承认,与温妻张蓓莉份属朋友,是2000年后「透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但她声明,「第一,据我所知,温夫人根本不做珠宝生意,她根本不是个生意人,她就是做鑑定,鑑定专家,属于专业技术的。第二,她先生对她的事业也不知道。」她也否认温进入常委后,张在钻石生意的成功。
温妻朋友:温总不谙其妻事业
她指,温的家人虽然曾代持她的股份,但她对此并不知情,直到被《纽时》记者问起,才知道这些人是谁。她说,2008年后,所有代持者都退出她的公司,股份回到她名下,温家人并无从此获益。
「博讯新闻网」也指出,平安保险2008年上市时,温的家属已经退出该公司。没有证据显示,泰鸿公司22亿美元的投资价值与温家人有关。
明报昨晚收到这份以中文传真发来的声明称,是「受温家宝家人的委託」发出,声明指《纽时》报道中所指温家宝家人的「隐秘财产」并不存在。其家人没有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没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温家宝的母亲除了按规定领取的工资/退休金,无其他任何收入,也无其他任何财产。温家宝亦未在家人的经营活动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没有因家人从事经营活动对他制定和执行政策产生任何影响。
署名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白涛律师」和「国浩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律师」的声明指出,温家宝的其他亲属,以及这些亲属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他们本人负责。声明最后指,对《纽时》其他不实报道将继续予以澄清,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纽时》前日曾经报道指,温家宝90岁的母亲、退休女教师杨志云(又名杨秀安)5年前曾持有价值1.2亿美元(9.3亿港元)的平安保险股份。而温妻张蓓莉好友段伟红创立的泰鸿公司投资平安保险收穫颇丰,过去10年间,公司许多股东是温的亲属和其妻张的前同事。
明镜博讯质疑《纽时》报道
海外中文网站明镜新闻网和博讯新闻网,昨日分别都对《纽时》的报道提出质疑。天津女商人段伟红接受「明镜」专访时承认,与温妻张蓓莉份属朋友,是2000年后「透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但她声明,「第一,据我所知,温夫人根本不做珠宝生意,她根本不是个生意人,她就是做鑑定,鑑定专家,属于专业技术的。第二,她先生对她的事业也不知道。」她也否认温进入常委后,张在钻石生意的成功。
温妻朋友:温总不谙其妻事业
她指,温的家人虽然曾代持她的股份,但她对此并不知情,直到被《纽时》记者问起,才知道这些人是谁。她说,2008年后,所有代持者都退出她的公司,股份回到她名下,温家人并无从此获益。
「博讯新闻网」也指出,平安保险2008年上市时,温的家属已经退出该公司。没有证据显示,泰鸿公司22亿美元的投资价值与温家人有关。
温家宝母亲杨志云
受温家宝家人的委託,现就《纽约时报》有关温家宝及其家人的不实报道,发表如下声明:
一、《纽约时报》报道的所谓温家宝家人的「隐秘财产」,是不存在的。
二、温家宝家人有的没有从事经营活动,有的虽从事过经营活动但没有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没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三、温家宝的母亲除了按规定领取的工资/退休金,无其他任何收入,也无其他任何财产。
四、温家宝从未在家人的经营活动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没有因家人从事经营活动对他制定和执行政策产生任何影响。
五、温家宝的其他亲属,以及这些亲属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他们本人负责。
六、对《纽约时报》的其他不实报道,我们将继续予以澄清,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白涛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王卫东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