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秦永敏有难,关注就是力量,关注才有安全!

陈树庆:秦永敏有难,关注就是力量,关注才有安全! 来源:参与 作者:陈树庆 据博讯网《紧急关注!秦永敏在巩义被绑架失踪(博讯记者:忆同舟)》一文报道:“近日,秦永敏先生偕夫人赵素利欲到北京民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权观察社团登记,顺道回夫人赵素利老家探亲处理家事,不料于今天下午五时许(2013年12月31日)在巩义市大街上遭到非法绑架,有消息称巩义国保参与了此事。目前二人电话均无人接听,秦永敏手机:13986183138;15807162153。请热爱民主、和平、自由、人权的各界朋友们扩散该消息,并欢迎致电巩义公安局如下电话:巩义市公安局总机:037169536114;巩义公安局国保大队:037169536160;巩义公安局值班领导电话:037169536888;巩义公安局督察电话:037169536047。……” 笔者于当日晚上10时开始用本人手机13958012964拨打秦永敏手机:13986183138;15807162153 。拨打15807162153,开始几次语音回答说“您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后来竟然变成了“您拨打的电话已经停机机”;拨打13986183138,开始几次都是先接通的等待音然后莫名其妙地变成了语音回答“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到后来再拨,直接都变成了语音回答“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笔者拨打巩义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037169536160和巩义公安局值班领导电话037169536888,按理,即使无人接听也应该是等待音才对,但莫名其妙的竟然是语音回答“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拨打巩义公安局督察电话037169536047,接通,我问“今天秦永敏先生在你们巩义被抓了,现在是否在你们公安手里”,一河南口音的男的回答说“秦永敏是谁?”,我干脆直接问“今天下午你们国保是否抓人了?”他说“没听说过”。 笔者在草拟本稿件的近一个多小时过程中,仍断断续续地轮番拨打秦永敏先生的两个手机号,还是无法接通,虽然本人会继续关注,但也想撰文呼吁更多的人来关注秦永敏先生的安危,关注就是力量,关注才有安全。 秦永敏先生简介(主要参考《维基百科》所登录的信息): 秦永敏出生于1953年8月11日,武汉人,是一位中国民间政治学者,异议人士,是中国民主党的创建人之一。 秦永敏是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大陆"老牌的政治犯"之一, 为了坚持自己的理念,为了行使言论、出版、结社,包括组党在内的基本人权,他历经传唤、监视居住、行政拘留、收容审查、劳动教养、刑事拘留、逮捕判刑、坐牢等一切“合法”的和一切非法的抓捕关押。 他拒绝出国,据不完全统计,从1970年到2012年,在43年间被抓捕、拘禁39次 ,蹲监22年,成为邓小平时代以来中国坐牢时间最长的政治犯之一。 秦永敏原为武汉钢铁厂工人,1970年代末,在武汉主编民主刊物《钟声》,1980年开始参与建立中国民主党筹备小组。1981年秦永敏被捕,次年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1989年出狱。1993年11月14日在北京参与发起《和平宪章》运动,是1949年后的第一个民运纲领的起草人。。提出平反“六四”和释放所有政治犯等要求。随后他被控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处劳动教养两年。 1997年秦永敏发表致江泽民的公开信,要求中共十五大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民主宪政。1998年在武汉创办《中国人权观察》通讯。同年公开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并到湖北省民政厅申请注册,后又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随后被警方逮捕,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2010年11月刑满释放。 1999年,秦永敏并和徐文立、王有才代表中国民主党共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湖北省监狱局副局长找到狱中和秦永敏谈出国问题,但其仍不答应当局的条件。 出狱之后,不到一年时间里,在恢复中国人权观察工作的基础上,秦永敏已经发出了两百多份人权新闻稿,发起了多次救助政治受难者运动(刘晓波、李旺阳、刘本奇等),为此多次被“传唤”,被行政拘留和非法拘禁,五次被抄家。尽管出狱后又多次受邀出国访问,但他说中国不民主化就绝不出国,将始终战斗在中国的人权活动第一线。 陈树庆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29日星期日

力虹基金第一期捐助池建伟、薛明凯公告

力虹基金第一期捐助池建伟、薛明凯公告 ——纪念力虹(张建红)先生去世三周年 来源:参与 作者:邹巍 一、力虹简介 力虹,本名张建红,又名张力。1958年出生于浙江省鄞县。1975年,高中毕业后作为最后一批“知识青年”被送到农村当农民。1977年,成为文革后恢复高考入学的首届大学生。1980年,开始发表作品,并创办大学生诗刊《地平线》和文学杂志《人间》,从此受到警方监控。1982年,大学毕业时被“惩罚性分配”到鄞县山区一中学任语文教师。1984年调入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任《文学港》杂志编辑,主持“华东诗坛”栏目。1985年参加浙江省作家协会,1987年参加中国作家协会“青春诗会”,并先后赴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大学作家班进修。1988年,出任宁波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兼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创作委员会主任。其诗歌创作先后被收入诗集《密密的小树林》(1982年),《城之梦》 (1986年),《想象中的地铁》(1987年),《城市四重奏》(1988年)。 1998年力虹开始创作小说与剧本,在《宁波晚报》连载长篇故事《红帮传奇》,2000年改编成30集电视剧本《红帮传奇》。2001年,到北京从事影视创作和图书出版。其间有代表作入选《二十世纪中国新诗选》,《二十世纪中国新诗鉴赏大系》和《二十世纪中国诗鉴赏辞典》。2004年,成为浙江文学院签约作家。2005年,完成长诗《悲怆四章》和长篇小说《天衣差一寸》,同年8月在杭州参与创办思想人文网站《爱琴海》任总编辑。2006年1月,将《红帮传奇》改编成长篇小说《红衣坊》出版,与简宁、李滟真改编成同名32集电视连续剧播出。同年6月,出版《力虹世纪诗选》。   力虹一直致力于中国的民主运动,1989年5月先在宁波组织、发动和带领全市文学界、新闻界声援北京大学生的游行抗议活动,后毅然奔赴北京,参与北大学生和北京市民在天安门广场的游行抗议活动。8月3日被捕,被公安部门以“反革命煽动罪”判处劳动教养三年。1998年参加中国民主党的组党活动,并成为中国民主党宁波筹委会的首任负责人,1999年因代表浙江民主党接触和联系北京的北京民主党筹建人而遭到北京国安拘禁,失去自由一个月。 2006年3月9日《爱琴海》网站被大陆当局关闭,引起海内外舆论的强烈关注与抗议,成为中外瞻目的“爱琴海事件”,并引发了“中国互联网暂行规定违宪审查全球大签名”活动。 2006年6月,力虹加入独立中文笔会。同年9月6日晚,力虹在宁波家中被捕,次日被刑事拘留,10月12日被正式逮捕。2007年1月12日,宁波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理力虹案,3月19日宣判,以“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著名律师郭国汀分析,力虹无罪但被重判的原因,是其发表的63篇文章,其中主要指:《被盗的器官在呼啸》、《活摘门方兴未艾、奥运门又将开启》、《面对活摘门,欲出应对法》、《面对调查报告布什么将说什么?》、《愿意参加这个历史性的调查》、《传九促三是中共过不去的坎》、《还我高智晟,还我中国的良心》、《为民请罪的高智晟》,因此力虹被恶意报复。 2007年5月,力虹在监狱医院被诊断出患有罕见的运动神经元功能障碍疾病,导致肌肉严重萎缩,有全身瘫痪的危险。其后,其妻董敏曾多次向浙江省司法当局申请保外就医,一直未获批准。由于健康恶化,2007年10月转入杭州青春医院(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救治,直到2010年6月5日,力虹已全身瘫痪,不能说话和自主呼吸,靠呼吸机和输液维持生命,才被允许保外就医,转到宁波明州医院治疗。当半年后,因病情危重无法医治,于2010年12月31日中午12时逝世,享年52岁。 国内外各界人士和国际人权团体一直对力虹案极为关注,曾多次为病重的力虹向中国当局和国际社会发出呼吁,并募捐协助其治疗你。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 授予他2008年度民主奖,澳洲墨尔本笔会和美国笔会授予他荣誉会员称号。 二、款项来源 (一)陈树庆1000元,池建伟200元,浙江朋友1000元,李(秦?)明山400元,沈建明200元。2010年11月23日,陈树庆由池建伟陪同去宁波看望力虹及家属,详见参与网发表的《陈树庆:我所了解的力虹和夫人董敏近况》一文。文中有这么一段“董敏女士坐定后,贺忠民介绍说‘这是杭州来的朋友,陈树庆和迟建伟,特别到宁波来看望你和力虹’,她说:‘谢谢!’,我将一个牛皮纸信封(上面写着1600元:其中杭州沈建民200元,上海秦明山400元,其他1000元。)递了过去并说‘这是朱虞夫先生让我转交给你的’,然后自己也给了他一个信封说‘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迟建伟也拿出了几张百元的钱给她。董敏开始不肯收,说她知道‘你们也都比较困难’。我说‘力虹是我们大家敬重的兄弟,为了中国的民主与人权事业,他和你们这个家都付出了巨大的牺牲而陷入今天这个困境,你如果拒绝,我们会很难受的。杯水车薪,帮不了什么大忙,请不要介意。’她推辞不过,只好收下。” (二)吕夫人等三人2004元。详见由吴义龙先生起草的《中国民主党浙江2011年春节为政治受难者募捐清单及特别慰问、关注公告》“由汪雪娥、朱瑛娣、梁丽媛代表浙江民主党和维权活动人士到宁波参加力虹追悼会时转交力虹夫人董敏。” 力虹去世不久,家属将附有部分捐款人名单4804元的现金通过在宁波中国民主党人贺忠民要求“退回捐款人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实在不能退还,就请转赠救济其他困难的朋友”。今年,王荣耀陪哥哥王荣清(均系中国民主党人)到宁波养病散心,顺便拜访了老友贺忠民,知晓该款项,带回杭州,近期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部分成员商讨后,决定根据家属意愿,处理好此款项,成立第一期力虹基金(筹,试运行)。确定如下分配原则“1、款项募集的组织者及款项分配决定的参与者不得成为该款项受益人;2、受益人是为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做出过巨大牺牲;2、受益人从未获得过任何国际、国内的重要人权奖项资助;3、受益人没有稳定长久的职业性收入,正处于或随时可能面临生活困境者。”现决定将该笔款项人民币4804元平均分配,授予池建伟和薛明凯两位先生。 三、受益人简介 (一)池建伟:1962年4月13日出生,浙江杭州人,在1998年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公开冲击党禁后不久就积极参与民主党的组党活动,在中国民主党创党初期面临中共当局1998、1999、2000连续三年的严酷打压下,浙江民主党的创党骨干几乎丧失殆尽,但池建伟与剩下的同志们不离不弃,坚持活动与抗争,是浙江民主党最艰难时期集体活动的主要召集人之一,也是这期间发展优秀成员加入中国民主党最多的引荐人,例如工运活动人士王富华、演说家吴远明(任伟仁)就是由池建伟介绍加入中国民主党的。2005年前后,池建伟与王富华先生一起代表浙江民主党参与和支持杭州产业退休工人轰轰烈烈的维权活动,协助退休工人尽可能挣得应有的平等劳保权利,也为中国民主党赢得了巨大的民心与光荣。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力虹与池建伟两人,无疑是中国民主党浙江成员中为受迫害深重之法轮功学员揭露真相与维权做出的努力与牺牲最大者,记得当年陈树庆曾告诫池建伟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要注意安全,但他竟然引用了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着一位名叫马丁尼莫拉的德国新教牧师面对纳粹暴行时留下的短诗:“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2007年初,池建伟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出狱后继续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浙江部分的活动,因没有稳定的工作,家中慈母已有90多岁需要照顾,是浙江民主党成员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成员之一。 (二)薛明凯:1989年10月8日出生于山东曲阜,曾在深圳做保安。2009年5月8日,薛明凯被深圳公安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6月12日逮捕。检方指其2009年2月与海外民主党组织联系,并于2009年4月12日被批准加入民主党组织,积极发展民主党的成员与组织。2010年2月份,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上诉后被广东高院维持原判。2010年11月7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得知其母亲因为自己事情被山东当局劳教1年。2011年1月份,薛明凯与魏水山等人胸前挂着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的身份牌,前往浙江温州调查“钱云会事件”,回来后,薛明凯公布了调查结果,并发布《告全球同胞的一封泣泪书》,呼吁民众走上街头,反对迫害,追求自由。2011年2月13,茉莉花民主浪潮席卷全球之际,薛明凯与楼保生、王富华、来金彪等20余中国民主党的成员在杭州吴山广场拉开“热烈庆祝穆巴拉克下台埃及结束独裁统治”的横幅,宣讲政治改革等言论,引来大量群众参与。2011年2月25日,薛明凯被山东国保绑架回山东曲阜,同年3月16日,济宁市公安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由于坚决不配合当局,进入看守所时被多名武警抬进去,后坐老虎凳多天。2012年2月份被济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薛明凯上诉至山东高级法院,后改判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薛明凯被关入山东省第一监狱,因拒绝改造,长时间遭单独禁闭,甚至连见太阳的权利都被剥夺。2013年9月15日薛明凯刑满释放,刚抵达杭州,就被杭州国保控制并遣返山东。薛明凯先生落单时能人自为战独当一面,与同伴们在一起时能够团队协同“犯险在前、脱险断后”,显示出坚定的民主信仰与很高的民主战士素质。薛明凯由于寻找“失踪”的父母现在仍处于失业状态,坐牢期间因受折磨而导致的身体损害也至今尚未完全恢复。 四、款项落实与特别说明 本次力虹基金的4804元款项之全部,已由陈树庆转交薛明凯2402元,由王荣清转交池建伟2402元。本次款项处理完毕。 设立与发放本次力虹基金,除尊重力虹家属的款项用途之意愿,从人道主义考虑,同时也是为纪念力虹先生去世三周年活动而特设。 力虹虽已逝,但精神不死!我们中国民主党的战友们以及所有向往民主自由的中国公民,以力虹精神为感召,追求真理,为了在中华大地实现普适的人权自由与法治的公平正义,坚持和平、理性、公开、合法行动准则,一如既往地为中国的进步作出贡献。 力虹基金(筹)第一期 公告发布人:邹巍 2013年12月28日

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

杭州8名特警抓走异议人士金基明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北京讯2013-12-28】今天下午13时25分,浙江异议人士陈树庆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杭州8名特警抓走金基明。 来电称,今天上午九点,中国民主党人金基明在余杭塘上选完经济适用房,刚出大门,七八个特警将他扭送至清波派出所,以“涉嫌妨碍公共秩序”作笔录,目的是要2013年12月14日被特警从民主党吴山茶会强制抬离现场到派出所时他喊的口号“打倒贪官,打倒…”,金基明电话:13735483709。 截至发稿为止,金基明现在仍在派出所,还没有获释。

2013年12月21日星期六

肖国珍:罪人对无辜者的指控

 点评对许志永们《起诉意见书》和《起诉书》  【 中国人权双周刊 】 时间: 12/21/2013 读对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诸君子的《起诉意见书》及《起诉书》(以下简称“两书”),总的感觉:中国特色的幽默。此两份文书不只是对法律的嘲弄,更是对良知与常识的侮辱。即使普通人,也都明白对许志永们的所谓指控不过是“指鹿为马”、“欲加之罪”,因此对其案的任何分析都显得多余;但既然当局做得像模像样,我亦不妨评之如下。 点评之一:关于许志永们的言行 一、许志永们的言行限于要求教育平权、财产公示,此乃是公民行使宪法权利,依法应予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难道农民工、非本地户籍孩子不是中国公民、因而不能享受平等权利吗?前一代已然承受了不公平,难道还要株连到子弟吗?一个孩子,仅仅因为他的出身,就应当被歧视吗? 当前的教育体制,扼杀了多少平民子弟的梦想,难道教育不应当平权? 掌管着国人金库钥匙的官员,难道财产不应当公示? 教育平权、财产公示,本来是当局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当为而不为,是渎职。 许志永们作为公民,行使作为公民的宪法第35条和第41条规定的表达权、建议权,当局有依法保障的义务,对其中合理合法的建议,当局有接受并予以采纳的义务。 当局不接受也就罢了,却还要把他们抓起来,是不当为而为,是滥用职权,是犯罪,是比个人犯罪更恶的犯罪——因为是以法律的名义、成建制地作恶;恶司法污染了水的源头。 教育平权、财产公示,不只是有必要性,而且完全具有可行性。当局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教育平权,当局如何操作,许志永曾著文详述(已被当局删除),此不重复。 财产公示和申报国籍,花几分钟填张表就可以完成,凡其申报与事实不符者,一概依法处理,这是多么简单而富有效率?!用得着费那么大的时间、精力与纳税人的税入,来一只一只地打老虎和苍蝇吗?当局这种“反腐”,有诚意吗? 你们横征暴敛、贪污受贿,搜刮来钱财,对内镇压民众、对外讨好,将非法所得转移到国外,已是人所共知,所以你们不敢、不愿公开财产和申报国籍;所以,许志永们要求公布财产,你们就心惊胆战、暴跳如雷,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进行抓捕! 二、事实上,许志永们的言行不存在《刑法》第291条之情形,他们无扰乱、无阻碍与抗拒执法,更谈不到“情节严重”,因而不构成犯罪。 (以下划横线处,引自“两书”)“通过对多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审查发现,许志永系一系列聚众扰序行为的幕后指使者。” 许志永们以各种方式公开呼吁在前,“同案”们街头举牌在后。当公开呼吁的时候,你们有响应吗?公权力之傲慢,你们对公民的呼吁置若罔闻,公民们被迫走上街头宣传,这是谁的责任?当局在街头拉横幅、写标语,什么“永远跟党走”、“共产党万岁”;无数人在街头发传单、做宣传(比如,卖保险、卖酸奶);为什么这些都不是犯罪,许志永们街头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就犯“罪”了?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许志永的文章提到,公民们“一直在通过各种途径努力,给上千个人大代表发信,找很多专家研讨”,你们有回应吗?“最有效的方式是去教育部请愿”,这是因为“你们这个体制就有这个毛病,维稳至上,所以群体聚集能给你们最有效的压力,所以才能推动教育部改变政策。” 许志永要求教育平权、财产公示的言行是公开的,且多年来一直公开呼吁,怎么能叫“幕后”?“公民群体远不是一个‘组织’,而是追求公民梦想的中国人自发的联合”,怎么能叫指使? 国保曾问许志永:“你们利用访民打横幅……财产公示是人家的要求吗?”许志永回答:“呼吁财产公示当然是大家自愿的,他们深受特权腐败之苦,很希望财产公示。”访民,为什么宁愿冒着被镇压与迫害的风险,也要去打横幅?为什么会被许志永们“煽动”,而不是如当局所愿做顺民奴民? 原因很简单:《孟子》告诉我们,“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 “煽动非京籍家长群体赴教育部门聚会”,其理同上。将“访民”替换成“非京籍家长”就可以了。 “许志永经与学生家长聚会密谋,并多次发布微博煽动非京籍家长群体前往教育部请愿”——“聚会”即是“密谋”,“发布微博”、“发送移动电话短信”即是“煽动”!一个人有想法,你难道要求他只能自言自语或闭嘴吗?你们要求“道路以目”吗? “从‘在互联网上征集签名’逐步升级到‘上街张打横幅’等非法活动”——请问,哪一条法律规定这些是“非法活动”? 袁冬“与民警争抢横幅……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事后相关涉案人员将上述过程中拍摄的照片上传互联网,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互联网公共空间秩序。” 警察“执法”时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有无出示证件表明工作身份?视频显示,没有!你们不出具证件,不履行执法手续,而抢夺人家的横幅,就是抢劫。 顺便提一句,现场警察应当接受当庭质证;接受当庭质证,才可能作为对许志永们“定罪”的依据。 将自己拍摄的照片上传互联网,就是“严重扰乱互联网公共空间秩序”?照此逻辑,差不多所有网民(有好几亿吧)都得抓起来了。 “国家不是共产党的私家花园”、“要求领导人公布财产和子女国籍”,是言语粗鄙吗?“抗拒相关保安人员的管理”,违法吗?“保安人员”有执法权吗? “赤裸上身,在身上书写‘要么公开财产,要么下台滚蛋’、‘公开国籍’等字样,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张打横幅、言语粗鄙、持扩音器演讲、散发传单、拍照录像,就算这是真的,这难道就是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吗?哪条法律规定这是犯罪? 综上,许志永们的言行,不构成犯罪,反而是公民的权利与义行。如果是民选的政府,会给许志永们颁发“最佳公民奖”,而非把他们下牢狱。 点评之二:当局的行为涉嫌犯罪 “我局于2013年7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许志永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审查” 请问2013年4月12日到7月16日,你们对许志永做了什么?非法拘禁!6月25日、6月26日、6月28日三天,你们对许志永做了什么?非法传唤!据许志永自陈,6月25日是“自从4月12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以来这是我第一次下楼”、“大约七点,我被带回家,依然被严格看守”! 五个月前,许志永《为了爱——一次关于新公民运动的对话》公开发表,其描述了以上被非法拘禁、非法传唤的情况,你们敢否认上述事实吗?否认,是公然说谎;承认,就是承认构成犯罪。所以,你们选择了最“聪明”的一招:沉默! 对王功权频繁密集讯问,涉嫌刑讯逼供罪;对许志永们任意抓捕,涉嫌滥用职权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二百四十七条、三百九十七条。 本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因此应当公开开庭审判。 点评之三:客观地说,《起诉书》比《起诉意见书》水平略高 在《起诉书》中,“国家不是共产党的私家花园”、“要么公开财产,要么下台滚蛋”、“要求领导人公布财产和子女国籍”等“粗鄙”用语,不见了;“袁冬以逃跑方式阻碍民警执法”之类描述,也没有了;将“同案供述”作为证据的可笑做法,也更正了。这是何等用心良苦! 如此举世瞩目的案件,由三位“代理检察员”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堪称可乐。 点评之四:当局辛苦了,将同案变为非同案 许志永起诉书曝光当天,就有两位朋友问我:“为什么许志永单独成案,而不是与同案同一起诉书处理?”笔者也在网上看到律师发问:“既然是共同犯罪,为什么要‘另案处理’呢?!一分检脑子进水了?”问得好! 在看我的分析前,请仔细品味一下《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其中有“同案供述”或“同案证言”吗?没有。那么,好了,当局就把所有许志永“同案犯”,从许志永案中剥离出来,以使其“同案供述”摇身一变,成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三种法定证据——证人证言。通俗地说,同案不能指证,而证人则可。所以,为了给许志永定罪,当局就让许志永没有同案啦。 一分检不是脑子进水了,而是邪门儿了。 点评总结: 许志永曾说:“我们不是麻烦制造者,是麻烦已经出现,我们帮助解决。”但当局并不领情,而两次抓他入狱。当局借此教育我们:也许许志永们该总结经验教训了:不应为当局收拾残局,而应学习“革命理论”,去干点别的。 我可以肯定,除非在判决之前发生了新的柏林墙倒塌事件,否则,虽然许志永自始、完全、确定无罪,也一定会被处刑;我估计的刑期是三至五年。 许志永求仁得仁,他会感谢上苍:“如果追求做一个真正的公民,追求自由、公义、爱的美好中国就是犯罪,我愿为这样的‘罪’承担一切代价——这是我恒久的荣耀。 肖国珍 2013年12月19日

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金正恩暴政不是“内政”而是人类公敌/高洪明

据中国官媒转载朝鲜朝中社12月9日和13日分别报道:朝鲜金正恩政权撤销了他的嫡亲姑父张成泽的一切职务和开除党籍,并审判处决了张成泽。金家王朝一经公开报道了这两条有关“摄政王”和“托孤老臣”张成泽的新闻,国际舆论引起震惊,东北亚各国大吃一惊。 对朝鲜这个石破天惊的政局变动,国际社会、东北亚各国都在关注和猜测金正恩政权的政治走向或政局变动,这是各国政府,尤其是中美韩日政府的聚焦关注。    本人作为一个中国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则是朝鲜金家王朝第三代传人金正恩的个人独裁与党国暴政;对此,自己有如下看法: 一、金正恩对他的嫡亲姑父张成泽的处决,淋漓尽致地暴露了金正恩个人独裁的残忍、残酷和残暴;充分证明了金正恩王朝党国暴政的野蛮、非人性和非人道。    二、金正恩的个人独裁与党国暴政对他嫡亲姑父张成泽尚且如此,那么他们对朝鲜国内的批评人士、不满人士、腹诽人士、脱北人士如何残忍处置、如何野蛮关押、如何野兽般屠戮,置身朝鲜之外的善良的人们是难以想象的,是无法想象的。    三、金正恩对他嫡亲姑父张成泽的处决,对与张成泽有工作关系、有亲朋关系、有部属关系的人员采取株连政策,被枪决者、被关集中营者足以成百上千,无辜受牵连者之多是外界不得而知的。    四、金正恩个人独裁与党国暴政继续推行“先军政治”,窒息朝鲜工农业,致使朝鲜人民光鲜其表,食不果腹,让数以成千上万计的人们饿死,罪恶是罄竹难书的。    五、金正恩个人独裁与党国暴政坚持成为“有核国家”,致使东北亚各国处于朝鲜“随时的任性的”的核威胁与核讹诈之中;朝核问题一日不解决,一日就可能成为核爆炸,这不是危言耸听;核讹诈是天天存在的,谁敢说没有呢?    六、金家王朝制毒贩毒,印制假钞使用假钞,危害别国治安,扰乱别国金融,巧取豪夺别国外汇和商品,实属罪大恶极,十恶不赦。    综上所述,金正恩的个人独裁与党国暴政难道还能说他是什么“内政”吗?    本人要斩钉截铁地说:金正恩的个人独裁与党国暴政是人类的公敌!是当代国际社会的公敌!是现代文明的公敌!是人类普世价值的公敌!    本人始终不渝地认为:凡主持正义的国家、凡有人道同情心的国家,都应当谴责金正恩的个人独裁与党国暴政,都应当人道干预朝鲜“内政”,都应当参与联合国制裁朝鲜的统一行动,直到朝鲜金正恩的个人独裁与党国暴政崩溃垮台为止!    打倒朝鲜法西斯!自由属于朝鲜人民!    北京:高洪明    手机:13522267658    2013年12月14日晚9点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高山之石静悄悄——记中国民主党人池建伟

高山之石静悄悄——记中国民主党人池建伟 作者:陈树庆 文章来源: 民主中国 时间: 12/18/2013 池建伟,1062年4月13日出生,属虎,算起来要比我大三岁。依礼,我应称其为兄,但在多年的交往中,彼此都直呼其名,我叫他“建伟”、他喊我“树庆”。 第一次见到池建伟先生,是1999年春节期间浙江民主党人在杭州美政桥一个茶室的聚会。当时中共当局刚刚重判了中国民主党创党的王有才、秦永敏、徐文立三位领袖不久,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在吴义龙、毛庆祥、王荣清、朱虞夫、徐光、王东海、祝正明等人的带领下,为了表示中国民主党的组党运动不会被政治迫害所吓倒,继续高歌猛进。 那次聚会由吴义龙先生主持,当时参会人员有将近50多人,来自社会各界,三教九流有点杂,但很热闹,民众团体大概就是如此的吧,这很生动形象地体现了民主党的“草根性”(针对与民主党打交道的警方人员一再称民主党是“乌合之众”,2001年7月本人曾发表了《回归世俗》一文予以驳斥)。茶会举行到一半的时候,茶室外来了大批便衣警察,有几个警察跑进茶室把吴义龙叫了出去,说要“单独谈谈”,室内众人怕吴义龙落单被欺,纷纷也跟到室外,要求“警察和吴义龙在室内谈,警方和民主党双方都要光明磊落,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了不让警察到场后的气氛变得沉闷压抑,当时杨子(女,陈立群的妹妹)、池建伟、来金彪等人大声唱起了歌来,萧利彬老先生带头去请警察进茶室和民主党人一起喝茶而不要在外面吓人。当时有个政保(现在叫国保)警察(陈新,拼音)铁青着脸说要一个个检查身份证,看他很凶的样子,我就上去大声呵斥他“我没有带身份证,您想干嘛?”,一个五十多岁的河南口音、像是现场总指挥的便衣警察(后来经了解才知道是当时杭州市公安局一处的也即政保处的处长,可能姓周)走过来微笑着对我说“陈树庆,你也在这里,早点散了吧,别惹出什么大事来不可收拾”。我回答他说“就喝喝茶,不会有什么大事的,你们有必要这么兴师动众吗?”,他说“早点散了,大家(警民双方)都会没事的”。在警民之间吵闹交涉期间,朱虞夫带着北京来杭观摩浙江民主党活动的朱锐女士从旁边悄悄地先行脱离险境。等到众人都快走完了,我才离开,但发现有两个人一直陪伴着我,一个是池建伟、一个是萧利彬,虽然是第一次相识,他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1999年6月中共当局第二波更大范围镇压民主党前,99年初东青茶室民主党聚会、清明节民主党奠纪革命烈士活动,“六四”十周年浙江民主党组织无偿献血活动,西湖边一公园民主党与杭州市民的交流聚会(当时有人形象地将一公园比作杭州的“海德公园”),都是毛庆祥与池建伟带我去的,这样我和池建伟也有了进一步的相互了解。 1999年6月中共第二波开始镇压民主党后,在浙江,毛庆祥、吴义龙、朱虞夫、徐光、王荣清等骨干相继被抓,祝正明失踪,单称峰与聂敏之等人约我一起编印的浙江民主党《在野党》刊物,第十、第十一期印刷出来后,池建伟向外界散发与邮寄的数量是最多的。该刊物因99年末我被警方关押于杭州遣送站禁闭室四个多月后停刊,直到如今还没有条件继续复刊。在我的记忆中,2006年9月我被中共当局迫害判刑前,当时浙江民主党人数较多的绝大多数聚会(包括爬山、郊游等活动),实际上都是由池建伟召集与通知,聂敏之先生重病照料及去世时办丧事池建伟先生化的时间最多,而聂敏之去世后每年清明节扫墓由池建伟组织的次数最多。还有,像2004年底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提交的中国政党法草案事件,2006年北京高智晟、赵昕、胡佳发起的全球抗暴接力绝食活动等等,池建伟都是最坚决果断的参与者。可以说,中国民主党活动最艰难的时期,在浙江凝聚人气、保持队伍不散,虽然王荣清、胡小玲、单称峰、聂敏之、杨建民、尉国平、叶建、贺忠民、林辉、毛奇峰等人都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论功绩因每个人的作用不同而没有可比性,但池建伟先生所付出的热情与辛苦无疑是最大的。 2001年,四川民主党人王森到浙江“找工作(避难)”未落实期间,在池建伟家中住的时间也是最长的。当时我刚在一个茶叶公司跑业务,由于家中女儿尚幼需要照料、民主党的事情也要化不少精力,公司业务没有全力展开,收入不佳,但考虑到王森住在比我更困难的建伟家中,我要分一半自己打工的薪水给建伟,但他坚决不肯收,硬要我把钱给王森好了。 尤其是每年春节期间,建伟家都会叫大家到他家有一次“吃年饭”。 建伟家中老母,当时已经八十多岁,贵州人,是抗战结束后随南迁的浙江大学一起从贵州返回杭州定居,近几十年来一直与小儿子建伟相依为命,住在杭州建国南路临街的一个公寓房(上城区叶家弄5幢2单元402室),这位英雄母亲每次都能烧出满满一大桌丰盛可口的菜肴招待我们这些屡败屡战、不离不弃、绝不屈服的孤军战士,这几乎成了中国民主党在浙江主要人员雷打不动的“惯例”。 在浙江民主党最艰难的本世纪初头五年,池建伟不仅和同志们一起挺了过来,期间还为民主党介绍引进了不少优秀成员,例如被称为浙江民主党“一张嘴”的演说家吴远明(任伟仁)先生,又如工运活动人士、民主党吴山周末茶会的主要主持人之一的王富华先生,就是由池建伟先生的引荐而参加民主党的。 池建伟先生曾经在平安保险公司当过业务员,但因家中母亲年老需要照料,也许还因参与民主党的组党活动受到干扰,工作总是稳定不下来,基本处于失业状态,因此家庭生活主要靠母亲的退休工资维持。由此,他也常常代表母亲参加在2003年至2006年当时杭州最为活跃的产业退休工人抗议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工人劳保待遇显著不公平的维权活动。针对退休工人到杭州市政府门前游行示威的维权活动经常遭受地方当局严厉打压之遭遇,池建伟与王富华先生一起,及时将中国民主党浙江部分的法律咨询与网络宣传能力介绍给了陈忍鉴(杭丝联)、陈绍淦(浙麻)、王水根(木材厂)、赵林云(机床厂)、吴锌德(杭丝联)等工人领袖,使得杭州产业退休工人的维权活动开始受到国际媒体的关注,例如2005年10月25《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的《古稀老人遭毒打 杭州千人游行被镇压》。民主党的介入与国际社会的关注,在很大程度上迫使政府在打压退休工人维权时有所顾忌,促使政府在缩小“双轨制”退休金制度差别上多采取了一些措施,使得广大产业退休工人经过自己的集体抗争,在随后几年收入与医疗保障都由明显的提高。 池建伟先生年轻时当过歌手,爱好体育,羽毛球打得非常好,虽然活泼强悍但不失恻隐怜悯之心。记得2003年前后,好多次借民主党聚会之际,池建伟在大众广庭之下引荐他带来的法轮功学员,让他们介绍法轮功“真、善、忍”的做人修为,并帮着一起散发有关法轮功的真相材料。当时,我曾警告他说“我们大家都知道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冤屈,但宜私下帮助他们说明真相与伸张冤情,如果公开场合像你这么做,到时被谁‘卖’了都估计不出来,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啊!”。而池建伟先生却告诉我“中国民主党人就是应该为咱老百姓维权,谁的苦难最重,就应该化最大力气与声音为谁维权,怎么效果好,就要怎么做!”。但不幸被我言中,2006年10月19日杭州上城警方对池建伟家查抄,找出一些说明法轮功真相的小册子及光盘,2007年初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一审开庭,(2007)上刑初字第73号《刑事判决书》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池建伟三年徒刑。当时替池建伟辩护的著名大律师李建强(也即大作家刘路)先生认为,法院的判决在事实和法律两个层面都缺少根据,而且判决为了加罪池建伟先生,公然罔顾公安部认定邪教组织的规定(该文件没有把法轮功认定为邪教组织,而且排除了其他机构有权力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组织),以司法权侵凌行政权,自行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组织。这不仅损害了池建伟先生的基本人权,也损害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开了以司法代行政的恶劣先例。 2010年9月14日,我因民主党遭迫害案坐牢四年出狱后的第二天,是池建伟带我上了吴山参加浙江民主党人与社会各界为吴义龙及我洗尘的茶会;一个多月后贵州陈西来杭州,也是安排在池建伟家中招待,我们大家就在池建伟家中相聚与陈西交流;当年吴义龙先生主持的浙江民主党救济政治受难者的年终人道募捐,最辛苦的如去建德、宁波、温州等外地化募就是由迟建伟先生来承担的(其中到了温州还碰到了“热情招待、婉言拒绝”的尴尬与委屈);近几年清明节给聂敏之扫墓照旧仍由池建伟通知我;今年年初胡石根先生路过杭州时迟建伟先生还专门安排出两天时间迎来送往……如此诸多浙江民主党的事情,池建伟都踏踏实实地一直在做,但由于他不擅长上网撰文,尤其是近几年来建伟九十多岁的老母亲身体不好,需要我们浙江民主党圈里这位公认的孝子在家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照料,参加民主党的活动要少了一些。相对于我这样经常浮游在网络上“大声喧哗”的人而言,池建伟先生就显得较为“默默无闻”,就像静悄悄地埋在深山中的一块石头,不为外界所广知。 如果说,中国民主党就像一座纵横贯穿中华大地、正在冉冉耸起的山脉,至少在山脉东边的浙江有个山头——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池建伟、胡小玲、邹巍、楼裕根、叶建、贺忠民、杨建民、余铁龙余元洪父子等等就是被山表面郁郁葱葱之丛林与泥土掩饰掉的一块块巨石。谁能说如果缺了那众多相聚相垒的坚硬巨石支撑,浙江民主党经历了一次次狂风或暴雨、烈日或霜雪、甚至还有不少源于“内部”的地震,仍能始终巍巍然屹立乎? 附照片:迟建伟与母亲在一起

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

杭州民运聚会拍照国保 10余特勤带走金基明【获释】

【天网浙江讯2013-12-14】今天下午17时10分,杭州异议人士高海兵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们民主党聚会拍照国保,10余特勤带走金基明。 来电称,今天中午,我们10余民主党朋友在吴山喝茶,金基明去拍照三名国保,国保要求交出手机遭拒绝,遂传唤金基明,大家拒绝传唤,要求国保出示书面传唤手续。后国保调来10多名身高体壮的特勤,强行带走了,并把席传喜推翻在地。 今晚19时2分,浙江异议人士陈树庆来电:今天下午浙江民主党人吴山茶会被抓的金基明(手机13735483709),被抓到长庆派出所笔录后,现已获释,但仍留在派出所向警方索要传唤证。 陈树庆补充:金基明给我打电话时说“警方限制其人身自由而拒绝出具传唤证,行同非法绑架,我不能善罢甘休”。

博讯关注:浙江民主党人今天被严重打压

博讯关注:浙江民主党人今天被严重打压 今天(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浙江民主党遭到共产党政府前所未有的冲击,吕耿松、陈树庆、吴远明、楼保生、陈开频等都被监管或被旅游,例行的吴山聚会,被二十几名国保、派出所、特警粗暴干扰,民主党人金纪明被带队的杭州市国保队长郑博指挥特警抬下山去,现在还下落不明,患有严重高血压的席先生(席传喜)被推倒在地,一度大汗淋漓,虚脱在椅子上,吴山上的民主党人据理力争,强烈抗议当局的蛮横无理,警号为012492清波派出所民警上蹿下跳,对民主党人推推搡搡…… 浙江民主党每星期的吴山聚会,已经坚持了十几年,交流信息,宣传民主理念,是目前国内少有的而难能可贵的民主聚会!这是一面旗帜! 而当局一直以来对此是如鱼骨在喉,屡屡打压,可我们浙江民主党人却异常勇敢和顽强,这次的打压却如此的明目张胆,是不是透露了国内什么信号?! 不管当局如何打压,我们浙江民主党人都会一如既往,勇往直前!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中国人权律师团关于南乐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的声明

中国人权律师团关于南乐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的声明 文章来源:维权网2013年12月13日 中国河南南乐县在11月中旬先后抓捕23名牧师和基督教徒,夏钧等律师在长达二十天的时间里受当局干扰不能依法会见当事人,从2013年12月12日开始,南乐方面有组织的大规模不明身份人员对23名基督徒的代理律师团体进行群体攻击,直至今天中午已经造成代理律师之一的刘卫国被砖头砸到脑部出血,江天勇律师的西服全部被扯烂。如此恶毒的法制环境,引起中国人权律师团的强烈抗议,南乐当局不仅违法中国《宪法》《刑诉法》,还违法了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条款,人权律师团强烈要求全国人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全国律协等相关机构,立即责成南乐等地对律师的侵害。以下是声明全文——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关于河南省南乐县等地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的声明 2012年11月至今,中国河南省南乐县公安局先后分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张少杰等20多名“三自”教会的基督信徒。夏钧、杨兴权等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期间,伴随当事人家属遭恐吓和被抢夺手机两部。 2013年12月12日上午,刘卫国、陈建刚等15位中国律师要求依法会见被刑拘的基督信徒时,继续遭看守所非法拒绝,15位律师以绝食的方式,对南乐县当局非法侵害律师执业权的行为进行抗议。更甚者,在看守所门外,15位律师竟然遭到了来历不明的百余“群众”的围攻、谩骂,陈建刚等律师手机、ipad被抢;在律师们下榻的宾馆,一些不明身份的“群众”继续对律师围堵谩骂,杨兴权律师试图冲出包围圈,眼镜被打掉,律师们报警,警察迟迟不出警,任由这些“群众”嚣张跋扈;2013年12月13日上午,15名律师前往南乐县检察院控诉,又遭不明身份“群众”围攻,媒体相机被抢的同时,刘卫国、江天勇两位律师更遭到殴打,手机被抢,报警后警方又是迟迟不到。南乐肆意侵权如此,什么让其如此胆大妄为、无法无天?国人震惊,悲愤难平! 2013年初以来,随着一股反宪政逆流的出现,许多地方开始肆无忌惮地践踏《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公然破坏法制:非法阻碍律师会见当事人,对律师依法出庭进行安检,对律师阅卷不予安排,甚至对律师进行人身伤害,手段无所不劣。仅因履行辩护职责,现有王兴律师被吉林船营法院粗暴架出法庭,继有澄海律师在辽宁大连中山区法院法庭上被打,更有陈建刚律师在北京房山区法院被“驱逐出境”,从江西新余法院迫使当事人当庭解聘6位辩护律师,到今日河南南乐的不明身份“群众”围攻律师……..种种恶劣行径,倒行逆施,遭愤恨、举报、合法控诉,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却愈演愈烈。就在12月12日同一天,还有辽宁锦州,张传利律师因抗议法庭强审重病被告人退庭,被便衣楸衣领;湖北武汉,蔺其磊、张科科、唐天昊、董前勇四位律师因法庭剥夺辩护权利,被迫退庭。如此有恃无恐的打压、围攻、迫害律师的事件,其数量之多、频率之密、规模之大,实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所罕见,亦为世界法制进程所少有。 在此,我们庄严重申:“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刑诉法》第十四条);“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三条);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7条:各国政府还应确保,被逮捕或者刑拘的所有人,不论是否受到刑事指控,均应迅速得到机会与一名律师联系,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至迟不得超过自逮捕或拘留之时起的48小时。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6条:各国政府应确保律师(a)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恐吓恫、妨碍或不适合的干涉。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7条:律师如因履行其职责而其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得到当局给予充分的保障, 以此观之,南乐等地出现的系列打压律师事件,完全无视我国宪法及法律规定,完全无视联合国人权公约及人权文件的规定,完全无视国民的感受和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完全无视人类信仰和人权的价值!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全国人大、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律协,立即责成南乐等地停止对律师的侵害,调查南乐等地系列的伤害和侵权行为,对南乐等地的打压、迫害律师的事件进行登记、处理,严厉追究相关负责官员的法律责任,坚决揭制凡法制逆流。 我们坚信:一个不要法制的社会,不会是一个有希望的社会;一个不尊重律师的国家,不可能是一个法制国家;一个律师被野蛮干扰的案件,必是程序不公的案件。 2013.12.13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律师团声明人: 葛文秀 广东律师 李和平 北京律师 李方平  北京律师 江天勇  北京律师 唐吉田  北京律师 刘卫国  山东律师 唐天昊  重庆律师 张磊 浙江律师 王成 浙江律师 庞 琨  广东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 葛永喜  广东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隋牧青  广东律师 陈科云  广东律师 刘正清  广东律师 刘士辉  广东律师 吴镇琦  广东律师 梁小军  北京律师 张科科  湖北律师 兰志学  北京律师 谢 阳  湖南律师 常伯阳  河南律师 付永刚  山东律师 徐 灿  北京律师 徐 忠  山东律师 陈武汉 北京律师 滕 彪  北京学者 郑恩宠 上海律师 胡贵云  北京律师 赵永林  山东律师 张传利  北京律师 刘 巍  北京律师 唐荆陵  广东律师 刘金滨  山东律师 周立新  北京律师 陈进学  广东律师 范标文  广东律师 龙元富  广东律师 梁秀波  河南律师 李戚达  河北律师 冯延强 山东律师 刘 伟  河南律师 王宗跃  贵州律师 黎雄兵  北京律师 肖芳华  广东律师 伍 雷  山东律师 石永胜  河北律师 李国蓓  北京律师 张 国  湖南律师 汪 廖  浙江律师 蒋援民  广东律师 郭莲辉  江西律师 王胜生 广东律师 李志勇 广东律师 郭东东 山西律师 孙廷玉 河南律师 邵振中 山东律师 刘志强 陕西律师 李苏滨 北京律师 张维玉 山东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夏钧 广东律师 刘书庆 山东律师 邓林华 湖南律师 冯云 云南律师 彭剑 北京律师 陈树庆 浙江律师 陈南石  湖南律师 施正刚  江苏律师 常玮平 陕西律师 黄建 四川律师 闻宇 广东律师 卢思位 四川律师 熊春喜 湖南律师 李如玉 江苏法博 霍新丽 河南律师 孙志刚 天津律师 朱应明 江苏律师 赵广群 广东律师 侯领献 黑龙江律师 黄志丹 广东律师 马华 湖北律师 于全 四川律师 梁澜馨 河北律师 郭敏华 广西律师 覃永沛 广西律师 田园 湖南律师 林锋 北京律师 曾义 云南律师 冉彤 四川律师 徐向辉 广东律师 胡月红 湖北律师 许桂娟 山东律师 王必君 广东律师 卢京美 湖南律师 赵和绪 山东律师 郭新嵘 北京律师 赵广群 深圳律师 王学明 山东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邓庆高 福建律师 王江松 北京学者 覃具款 广东律师 张海 山东律师 黄思敏 湖北律师 杨崇新 广东律师 杨慧杰 广东律师 郑湘 山东律师 杨名跨 云南律师 惠君琦 云南律师 姬来孙 河南律师 王宇 北京律师 刘金湘 山东律师 联署还在继续中………人权律师团联系人王成律师13616501896;唐吉田律师13161302848;江天勇律师13001010856;邮箱:renquanlawyer@gmail.com 欢迎中国律师参加联署,中国人权律师团欢迎您的加入! 莫洛红  河南律师 梁澜馨  河北律师 张锦宏  河南律师 李长青  北京律师 葛文秀  广东律师 冯延强  山东律师 刘金湘  山东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于 金  四川律师 陈武权  广东律师 温海波  北京律师 王 宇  北京律师 周世敏  江西律师 陈以轩  湖南律师 干卫东  新疆律师 王朝峄  贵州律师 张维玉  山东律师 卢思位  四川律师 王 兴  北京律师 郭振兴  黑龙江律师 王必君  广东律师 王胜生  广东律师 李苏滨  北京律师 赵 虎  河北律师 冯 云  云南律师 马连顺  河南律师 李如玉  江苏法博 游飞翥  重庆律师 闻 宇  广东律师 李志勇  广东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谷 红  河南律师 周天曼  河南律师

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

朱虞夫妻子姜杭莉第四次为丈夫提出保外就医申请

(参与2013年12月10日讯)2011年茉莉花运动期间,写下诗词《是时候了》的著名诗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基督徒朱虞夫先生,于当年3月5日被杭州市公安局抓捕,2012年2月10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这是朱虞夫先生第三次为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而被判刑。前几天,姜杭莉女士为丈夫朱虞夫在本次坐牢期间第四次向有关当局提出保外就医申请,申请书于2013年12月7日同时寄发给了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第四监狱、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四个单位。 该申请书指出:朱虞夫患有高血压、冠心病、高血脂、动脉硬化等病症已有十余年,上世纪九十年代在浙二医院查出心脏肥大、乏氏窦肿瘤,时常感到胸闷、胸痛、气短乏力,另外还有腰椎间盘突出、胆结石、前列腺炎、失眠等症。这次判刑以后,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去年9月,探监时就发现朱虞夫整张脸部浮肿,走路都走不稳,需要扶墙才能行走,严重营养不良、人已十分虚弱,失眠明显加重,在不到一年呢时间里已数次昏厥。家人担心他可能会活不到刑满释放的那一天。 实际上,姜杭莉早在去年就向狱方先后提出了两次保外就医申请。可是监狱方却以朱虞夫系“高血压Ⅰ级,未发现器质性损害”为由,认定朱虞夫“不符合浙江省罪犯老弱病残标准”不予保外就医。今年4月姜杭莉为朱虞夫再次申请,当局未予理睬。 本次保外就医申请书揭示:在狱方过去出具给申请人的《罪犯病残鉴定表》中,已记录朱虞夫血压为160/90mmHg,可是朱虞夫在入狱前的血压就波动在150-180/90-100mmHg之间,本次鉴定根本未作全面检查,仅以胸片和心电图检查正常为由,就作出“未发现器质性损害”的结论,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完全是一种忽悠人的做法。该鉴定完全无视朱虞夫有心脏肥大和乏氏窦肿瘤等病史记录。其实,凡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仅靠心电图发现器质性心脏病的概率是极低的,正因为心电图在一般情况下,难以查出器质性病变,所以心电图只作初步检查。若心电图无异常,根据患者有高血压、高血脂、胸闷、胸痛等表现,则还需对患者进一步检查,如核素心肌显像,冠状动脉造影,超声心动图,心肌酶学检查,超声和血管内超声,双源CT检查等。 为此,申请人姜杭莉请求狱方应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将朱虞夫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全面检查,若狱方出于经济原因,无钱为朱虞夫全面检查的话,家属愿意承担其检查开支。 附图:申请书复印件及“国内挂号信函收据”。 文章来源:参与网

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国际人权日,浙江民主党人被禁止出门

国际人权日,浙江民主党人被禁止出门 (维权网信息员柳干臣报道)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但浙江中国民主党人却被禁出门,这就是中共当局用实际行动对“人权”的解释。 上午10点,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毛庆祥外出办事,被国保在半路上截回,说今天他绝对不能出去,要办事过几天再去。毛庆祥说,这事急着要办,但国保强调再急今天也不能出去。吕耿松因岳母在他家养伤一天都没有出门,下午2点半他到门外去收晒干的衣服,被监视他的协警汇报。3点左右,片警来敲门,说国保大队找他到派出所去。吕说家里没有人,他不能离开,否则岳母摔坏怎么办。片警见状去向国保汇报。10多分钟后,西湖两国保找上门,吕没有让他们进屋,就在门外谈。国保一看说,看来你下午是走不了,但晚上不能出去,并且要吕保证这个星期的周末不外出。吕告诉他:你们没有这个权力要求我,我也没有义务答应你们。此前,陈树庆接到国保电话,叫他到派出所去,陈树庆说现在正忙,没有时间,国保说那你傍晚来。下午4时,戚惠民被文新派出所叫去,也是叫他晚上不要出去、周末不要出去。吴远明、萧利彬、魏祯凌等人也被软禁,不能出门。    此外,谭凯因参加秦永敏婚礼被国保找去谈话,来金彪因就2005年被构陷“泄露国家情报”要求上城区公安分局解释何谓“国家情报”而被国保约谈。

辽宁著名民运人士孔佑平将于12月12日刑满出狱

(维权网信息员沈彤报道)辽宁著名民运人士、中国民主党辽宁党部重要领导人孔佑平先生,将于2013年12月12日出狱,届时,他将服满整整10年刑期。 孔佑平,辽宁鞍山人,1952年出生,大学文化。十年前,曾用华一愚、华汉、周川等笔名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2000年6月因被控颠覆国家政权,被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1年获释。2003年12月13日被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拘捕,2005年2月被沈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12月被辽宁省高级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在辽宁省凌源第二监狱服刑。 孔佑平被当局逮捕及判刑的理由是: 1998年孔佑平先生与王文江、宁先华等人筹建中国民主党辽宁党部;与海外民运组织联系密切;孔佑平还与宁先华等人组建东北独立工会;组织并参与社会敏感事件等。据悉,孔佑平先生在看守所被关押及在辽宁省凌源第二监狱监狱服刑期间,由于不向当局认罪,备受痛苦和折磨,10年来可谓历尽悲苦,饱尝艰辛。 据了解,与孔佑平先生一起被捕并获刑7年的辽宁民主党沈阳党部副主席宁先华先生,已于2010年12月出狱。

2013年12月7日星期六

浙江中国民主党人悼念南非前总统曼德拉(图)

浙江中国民主党人悼念南非前总统曼德拉(图)          来源:参与 作者:杨丰   (参与2013年12月7日讯)今天(2013年12月7日),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部分成员及维权人士、社会贤达方剑良、萧利彬、姜在鸿、陈兆容、杜黔佼、毛庆祥、席传喜、苏天军、徐上楷、王富华、吕耿松、吴远明、戚惠民、陈开频、来金彪、魏祯凌、谭凯、胡臣等在杭州吴山天风隆重集会,悼念两天前与世长逝的南非前总统纳尔逊•曼德拉。悼念活动由吴远明主持,大家胸前佩戴白纱,面向西南方向的非洲大陆默哀三分钟,气氛庄严肃穆。默哀后,大家对这位被南非人民称为国父的世界伟人作出了高度评价,认为他对人类自由、民主、正义和进步所作出的贡献堪与印度圣雄甘地、美国马丁•路德金相媲美。曼德拉在专制政府的监狱里度过了二十七个春秋,在铁牢里仍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这对当今在中国大陆同专制独裁政权抗争的中国民运人士和维权人士是一个光辉的榜样,它激励着中国人民争民主、争自由、争人权的伟大斗争。   与会者讨论了中国需要不需要曼德拉,需要不需要德克勒克;中国有没有曼德拉,有没有德克勒克。大家一致认为,中国需要曼德拉,中国有曼德拉,但中国曼德拉是个群体:从魏京生到胡平,从王炳章到刘晓波,从高智晟到朱虞夫,中国有大批的曼德拉;中国民主党人坐牢累计一千多年,其中秦永敏、李旺阳坐牢都达二十多年,接近曼德拉的二十七年。中国需要德克勒克,但中国没有德克勒克,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个极端自私自利的党,中国的官僚政客不仅极端自私自利,而且心胸狭窄,目光短浅,不可能有德克勒克那样的政治家。人们曾寄希望于胡锦涛、温家宝,但胡温十年统治使善良中国人大失所望。习近平上台之初,善良的国人也曾对其抱有期望。但习近平上台仅一年多时间,被其抓捕的异见人士和维权人士超过了胡温,所以习近平也不可能成为德克勒克。中国有大批的曼德拉,但没有一个德克勒克。没有德克勒克,曼德拉怎么办?这就是中国民主化道路上的一个现实问题。

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杭州民主党聚会观看国民政府的抗战史

昨天,我们杭州民主党聚会,大家去看国民政府的抗战史,大家都很激动,真相越来越掩盖不住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