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1日星期五

薛明凯和母亲坚决反对山东当局毁尸企图的声明/秦永敏

薛明凯和母亲坚决反对山东当局毁尸企图的声明/秦永敏 来源:参与 作者:秦永敏 [日期:2014-01-31] 2014/1/31下午十八点五十分,在郑州的薛明凯和目前被关押在曲阜市联合大学宾馆的薛明凯母亲同时和我通了电话,授权我替他们发出如下声明。 薛明凯和母亲说,曲阜刑警队刚才找了薛明凯母亲,通知她马上要对薛福顺进行解剖,薛明凯母亲坚决拒绝了他们企图毁灭罪证的企图,作为家属,他们声明: 第一, 强烈要求自己的律师到场以后再谈尸检问题 第二, 他们坚持必须由山东以外的法医到场进行尸检 第三, 他们首先要求当局还薛明凯母亲的自由(事发后他们一直严控薛明凯母亲和外界接触,几次转移关押地点) 第四, 薛明凯母亲说,我被控制在宾馆里不能出门,请你叫明凯不要回山东,因为当局的企图就是要不惜代价的把明凯控制起来,这样,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把他们自己的说法强加给我们,因此,明凯一回,一切就没有办法了。只要明凯在外发出声音他们就达不到目的,如果打不通我的电话,就在网上发帖说明并且要求山东当局还我自由。 第五, 也不要其他人来山东,因为这个案子涉及的官员太多,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控制所有的人。 薛母王淑清手机号15753765241 薛明凯手机号18538198964 (参与2014年1月31日讯)

2014年1月30日星期四

薛明凯之父离奇死亡 三大人权团体呼吁彻查

薛明凯之父离奇死亡 三大人权团体呼吁彻查 自由亚洲电台2014-01-30 山东的维权人士薛明凯父亲在曲阜检察院“被自杀”持续引发外界关注。浙江民主党要求彻查事件,遭传唤带走外界发起联署行动抗议山东当局行径。浙江民主党人士发声明敦促严查事件遭传唤。 本台周三报道山东异见人士薛明凯父亲于当天上午在曲阜检察院中“被自杀”后事件持续引发各界的关注及抗议。 民主党发声明要求彻查事件 陈树庆遭传唤 薛明凯此前与中国民主党创党人之一秦永敏开展“中国人权观察团”的注册行动。秦永敏周三深夜公开发表声明,表示:“目前,薛明凯父亲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殊堪疑问,因此,本人强烈谴责山东当局对薛明凯父亲的残酷迫害的同时,也强烈要求查明真相,严惩非法抓捕和残酷迫害薛明凯父亲的当事人。“ 秦永敏周四告诉本台记者: “我们朋友现在都非常的愤怒,都动员起来了。长期以来他们的地方当局对他家进行非常残酷,抓他就算了,凭什么抓他父母,这太可恨了。” 在浙江的民主党人士陈树庆周三深夜也发表《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要求彻查薛明凯父亲死因的声明》,呼吁当局严查此次事件。内容发表后隔天上午十点多随即遭到杭州当地公安传唤,公安人员要求他交代声明内容是否由他起草之外,还警告他不得以此次事件为由举行活动。 陈树庆在结束传唤后告诉本台记者: “他们这次对薛明凯父亲这样,实际上就是对付薛明凯,他最近参加秦永敏的“中国人权观察”组织的成立。” 薛明凯父亲突然离世,事件引发了各界的强烈关注,不少评论认为,当局对异见人士的打压已经突破人伦底线,违背良知道德。网络中也有人发起联署签名活动,抗议山东当局对薛明凯家人的迫害。目前参与联署的人士已经突破200人,记者截稿前人数还在不断地攀升。 薛明凯周四心情仍然无法平复,面对记者的采访难掩愤怒与哀伤: “据我母亲跟我说,我父亲当时被殴打,两眼发黑。他们(当局人员)现在越来越无耻了,怎么迫害我们都可以,但没有想到对我们的家属下手。” 记者:家属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吗? 薛明凯:我父亲尸体现在在曲阜中医院,我母亲只是去看,我母亲也是被控制着现在。他们估计是想把尸体强制火化掉。 山东当局跨省抓捕 薛母下落不明 薛明凯目前人在河南郑州,他在住家中不敢出门,他称山东方面派人过来跨省抓捕他,现在无法出门。而他的母亲从周三晚间开始就与外界失去了联系。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要求彻查薛明凯父亲死因的声明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要求彻查薛明凯父亲死因的声明 (参与2014年1月29日讯)今天晚上(2014年1月29日)20时09分,本声明起草人陈树庆收到薛明凯先生的电话。电话那头,薛明凯泣不成声,哽咽着说“陈哥,我爹去世了,公安说他是在检察院跳楼摔死的,但我爹不可能自杀,他也多次说过绝不会自杀,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怀疑是他们趁我不在故意害死的……他们每次害我不成,就来害我爹妈……”,起草人惊闻噩耗,悲愤难抑! 起草人一面等待薛明凯的进一步消息,一面就采用各种渠道收集本案相关信息,要初步纪录本案情节,希望为今后各界收集证据、追查本案原委、落实责任,做一伏笔。 薛明凯1989年10月8日出生于山东曲阜,曾在深圳一家五金厂做保安,因参与深圳当地中国民主党的组建与发展活动,2009年5月8日被深圳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2月被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0年11月7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得知其母亲因为自己事情被山东当局劳教1年。2011年1月份,薛明凯与魏水山等人胸前挂着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的身份牌,前往浙江温州调查“钱云会事件”,回来后,薛明凯公布了调查结果,并发布《告全球同胞的一封泣泪书》,呼吁民众走上街头,反对迫害,追求自由。2011年2月13,茉莉花民主浪潮席卷全球之际,薛明凯与楼保生、王富华、来金彪等20余中国民主党的成员在杭州吴山广场拉开“热烈庆祝穆巴拉克下台埃及结束独裁统治”的横幅,宣讲政治改革等言论,引来大量群众参与。2011年2月25日,薛明凯被山东国保绑架回山东曲阜,同年3月16日,济宁市公安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由于薛明凯坚决不配合当局,进入看守所时被多名武警抬进去,后坐老虎凳多天。2012年2月份被济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薛明凯上诉至山东高级法院,后改判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薛明凯被关入山东省第一监狱,因拒绝改造,长时间遭单独禁闭,甚至连见太阳的权利都被剥夺。2013年9月15日薛明凯刑满释放,刚抵达杭州,就被杭州国保控制并遣返山东。 薛明凯的父亲薛夫顺与母亲王书清,每次在薛明凯遭受政治迫害时,都希望能为儿子寻求公正,也因此一再遭到抄家、行政拘留和劳教、甚至关入精神病医院,两老与儿子一样受尽了苦难与折磨。例如生民观察工作室2011-7-2报道:“为反映薛明凯被抓及其母亲王书清被劳教的事,6月23日下午王书清和丈夫薛夫顺来到最高检察院上访,结果被交给了山东省济宁市驻京办的人员。在那里住了一夜后,24日早上八点,四、五名人员冲进王书清、薛夫顺在驻京办内的房间内对薛夫顺一顿痛打。由于王书清身体有病,当时幸免被打。被打后,薛夫顺、王书清被济宁市驻京办的人员拉上车送回山东。晚上11点左右行至山东德州时,薛夫顺、王书清被赶下了车,那些人说曲阜的人会来接他们。二人在德州下车没多久,一辆面包车突然开了过来,车上下来五、六名人员见着薛夫顺抡起棍子就打后二人返回了北京,6月30日王书清又被截访了一次,当天被扔在天津市高速公路旁边。而薛明凯的父亲薛夫顺,由于受伤严重,至今都不能行走……”。 据民生观察、新唐人卫视、博讯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报道: 23日 薛福顺、王书清又遭当局软禁在一宾馆内,今天薛福顺设法逃脱了软禁地,可能是到山东曲阜检察院进行控诉,结果再遭六、七名“维稳”人员追到薛福顺后,即对他进行野蛮殴打……。今天王书清被曲阜公安告之说,薛夫顺从曲阜检察院四楼跳下身亡了。王书清今天看到薛夫时他两眼发黑,王书清认为她丈夫不是自杀的,薛夫顺以前也讲过不会自杀。薛明凯的母亲王书清今天告诉薛明凯这个消息后不久就被人带走,现已失去联系。薛明凱電話:15562361928;18538198964 。 由于薛明凯先生是我中国民主党在中国大陆一线捍卫人权、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最勇敢坚定的优秀成员之一,他落单时能人自为战独当一面,与同伴们在一起时能够团队协同“犯险在前、脱险断后”,显示出坚定的民主信仰与高素质。本声明起草人在收集了解薛明凯父亲薛夫顺死亡案件各种信息的时候,我也收到了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多名成员的来电、来邮(email),表示我们团体的关注及对警方说辞的质疑。 特此,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先生“维稳的本质就是维权”话音刚落之际,以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的名义,强烈谴责山东当局对薛明凯父母的残酷迫害,同时我们也强烈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在民间有效监督下(必要时应该接受民间独立组织的调查取证),能够尽快查明真相,严惩非法抓捕和残酷迫害薛明凯父亲的当事人。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 本声明起草发布人:陈树庆 2014年1月29日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

杭州吕耿松、谭凯遭“煽动颠覆罪”传唤

杭州吕耿松、谭凯遭“煽动颠覆罪”传唤 ——原文标题《杭州吕耿松煽动颠覆在押谭凯遭传唤》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浙江讯2014-01-28】今晚20时13分,浙江杭州异议人士吕耿松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押。 来电称,我现在被关在杭州翠苑派出所。我是下午15左右时进来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估计要到天亮。 今晚22时06分,浙江异议人士邹巍来电,吕耿松今天下午三点被杭州公安局西湖分局国保传唤,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现在,陈树庆和我正在翠苑派出所大厅等待。另外,今天下午17时左右,谭凯也被西湖国保传唤,并对谭凯的电脑修理店进行了查抄,谭凯目前正在文新派出所。事因是谭凯起草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文件,关注浙大副校长、民营企业家褚健案。我现在准备动身去文新派出所看看谭凯那里的情况。 时间:2014-01-28 20:15:25 转帖者陈树庆补充说明:谭凯于当天11:49分获释;吕耿松鱼次日也即2014年1月29日凌晨00:02分获释。

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

刘正清律师:刘远东案一审辩护词

刘正清律师:刘远东案一审辩护词 来源:参与 作者:刘正清律师 [首发日期:2014-01-27]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本案当事人刘远东的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本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刘远东犯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没有事实和法理根据,依法不能成立。 一、关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1)首先从证据方面分析 1、本案无论是李闯等七个证人的证人证言、视频资料,还是刘远东的供述和辩解都只能证明时刘远东是南周事件的参与者,不能证明刘远东是聚众者,更不能证明刘远东是首要分子。 2、本案定罪的依据是大量的言词证据,而这些言词证据又绝大部分是出自在场公安民警及公安聘请的辅警、保安。此证据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不能采信,因为他们与刘远东存利益冲突(具体分析见法理分析部分),他们不是证人,而是证据的收集者、制止犯罪的执法者。 3、视频资料不仅不能证明刘远东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反而证明整个“南周事件”的全过程没有出现《刑法》第291条所描述的“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4、“南周事件”是一群热爱南周、富有南周精神和有良知的新闻人,自发前往南周报社所在地对违规篡改行为公开表示抗议和声援,没有任何一个人聚众召集! 5、关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出具的《关于2013年1月6日至9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大门口人群聚集事件的情况说明》,这一证据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应予排除!理由是:根据我国《刑诉法》第48条规定,法定证据只有8种。控方以此证据指控刘远东无非是把它当作了证人证言,那么根据《刑诉法》第60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的规定,说明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单位不具有证人资格。证人证言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感知来作证,所以才要求证人生理、精神等方面的法定条件,否则无证人主体资格。另,根据我国《刑法》第305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单位不可能成为伪证罪的主体。原因很简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可能对自然人,不可能对“单位”。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单位作证说,看到你杀人了,而据此可以将单位判限制人身自由刑吗?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4至第78条,也能明确推断出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如果说它是书证。那么书证又是什么呢?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也就是说书证所要证明案件事实本身就要有证据来支撑;书证是伴随案件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其制作过程与案件事实关联性,比如说合同诈骗过程中各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则该合同是书证。如果知情人在事件之后陈述合同诈骗的情况,那当然不是书证,而是证言了。 从该说明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是中国有影响力的媒体集团。旗下南方日报为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杂志是广东省委机关刊物。南方新闻网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官方网站”描述的官方背景来看,南方报业本不想作证,但又不敢不作证、不得不作证,所以借身份撇清责任。由此可见,该说明只能代表掌握“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公章的人及其领导人的意旨,并非真正的南周人。 (2)从法理方面分析 1、该罪《刑法》上的定义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观上是指明知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而本案刘远东的主观心理状态是追求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并非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客观方面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而在本案中刘远东并没有此行为,否则刘远东当场就会被在场执法民警采取强制措施。 2、从本案现场执法警察的证言来看,现场警察并非没有发现这刘远东的这些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的规定,如果刘远东的这些行为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现场那么多的警察为什么对此坐视不理,并听任该犯罪行为一直持续四天之久?因此,如果刘远东构成该行为构成犯罪,那么现场警察则构成玩忽职守罪。 3、“南周事件”的肇事者是广东省委宣传部门几个无知的官员,他们将2013年《南方周末》的新年献词违规篡改,并出现“二千多前大禹治水”这样常识性错误,同时也给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提出的“中国梦、宪政梦”泼了一盆冷水,遂引发人们对南周声援。 4、选择性执法,如果当局是因为刘远东等人的“自由、民主、宪政”等政治诉求而获罪的话,那么本案就不是此罪名;如果不是,则就是借司法之名将政治问题用法律手续解决,以掩盖其赤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否则,参加“南周事件”的毛左当局为什么不抓,且这些毛左们还在现场挑衅滋事;为什么2012年9月16日在广州发生反日大游行就没有首要分子,为什么不抓?是不是他们的政治诉求符合当局口味,所以不抓。 二、关于起诉书指控刘远东犯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问题 1、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起诉书指控刘远东犯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证据主要有五个:一是对杨惠清、蔡汝凤、林清雅、麦月娇、胡绍耿等五人的《询问笔录》和《辨认笔录》;二是对刘远东的《讯问笔录》;三是2011年11月下旬广州三吉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三吉公司)与广州远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远奥公司)的代表杨惠清签订的《工商财税代理协议书》;四是三吉公司代理远奥公司申请工商注册登记的基本资料、银行进账单、验资报告;五是工商部门核发给远奥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公诉人提供的这五个证据,不能证明刘远东虚报注册资本50万元。相反,这五个证据恰好证明三吉公司代理远奥公司向工商部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不但依照《公司法》第26条规定,而且按协议约定为远奥公司代缴了法定最低3万元的注册资金,后来三吉公司又按协议书约定,为远奥公司代缴了增资的47万元注册资本,合计远奥公司实际己缴了注册资本50万元。因此,公诉书指控刘远东没有实际出资,不符合事实。 事实是,远奥公司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下旬己委托三吉公司代为办理远奥公司企业名称核准等十项业务(详见《工商财税代理协议书》)。三吉公司受托后,己按协议约定,以远奥公司的名义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于2011年11月22日己为远奥公司垫资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并经广州瑞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兴验字(2011) A0953号《验资报告》,证明远奥公司截至2011年11月22日止己收到全体股东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共3万元。于2011年12月1 5日,三吉公司又按协议书约定,为远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再垫资人民币47万元,并经广州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海会验(2011) AY16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15日止,远奥公司己收到股东刘伟东、刘远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7万元。刘伟东出资4.76万元,刘远东出资43.24万元,以上出资方式为货币。同时,广州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还注意到,远奥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实收人民币3万元,已经广州瑞兴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于2011年11月25日出具瑞兴验字(2011) A0953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1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50万元。这两份验资报告是合法、有效的,法院应予确认。 同时,关于对《刑法》第158条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应如何界定的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在(《刑法》新解读)丛书中,对这条法律条文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解读时己作了明确的界定,即虚报注册资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30%以上;(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此界定标准是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院认可了的。据此,应当认定刘远东的上述行为没有虚报注册资本,不应追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远东没有实际出资,指控刘远东犯虚报注册资本罪不但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而且有悖于上述权威解读规定的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至于三吉公司将为远奥公司垫付的共人民币50万元注册资金转走,因远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远东根本不知情,故三吉公司此行为与远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远东完全无关。起诉书将三吉公司此行为转嫁到刘远东头上是欠妥的,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于法无据的,法院也应不予支持。 2、该罪名同样是选择性执法,是借司法之名进行政治报复。如果刘远东不是因参与政治活动为当局所不容的话,绝不会有此结果。本辩护人并非没有注意到,本案中有杨景护、胡绍耿也因此而追究刑事责任,但本辩护人有合理的理由认为杨景护、胡绍耿只不过是掩盖对刘远东赤裸裸的政治报复的陪衬!象刘远东这样操作的公司在广州多得很,为什么不查处?类似杨景护这样的中介服务公司也不是他一家,为什么没人管?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干什么去了?! 由此可见,起诉书指控刘远东犯虚报注册资本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律依据,该罪名不能成立。为此,提请法庭根据《刑诉法》第195条第一款第(二)、 (三)项之规定,宣判被告人刘远东无罪。 最后本辩护人要特别强调的是: 1、刘远东等人不畏强权声援南方周末,不但是出于对新闻自由的认同与支持,而且也是出于对宪政民主的向往与追求。刘远东本是英雄,今天却沦为阶下囚,这不仅是刘远东的不胜,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 2、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刘远东等人秋后算账,进行彻头彻尾的政治迫害。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为了配合警方的指控,竟然出具了一份违背事实的情况说明,以满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后果要件。表面看这是一个公民言论自由与公共场所秩序的边界问题,实际上,这是他们是否把公民的宪法权利当真的问题。众所周知,2013年初发生的南周事件,是由于《南方周末》新年献词被违规篡改所引发的。实际上,刘远东不但没有扰乱现场的秩序,而且还努力教育身边的人维护现场的秩序,以和平的方式表达自身的意愿和诉求。 3、可见,当局关心的不是声援南周这个行为的本身,而是这次声援南周的政治诉求和内容。如果内容是他们喜欢的,那就不但不是犯罪,还会受到表扬;如果内容是他们所不喜欢的,那就是犯罪,就要抓起来。 4、本案曾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在公安的起诉意见书和第一退补时均未提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这一罪名。直到杨茂东被抓之后,在起诉书中刘远东才从被追加此罪名。既然当初刘远东就已为此事而被国保多次传唤并未因此事追究其法律责任;为何现在又旧事重提横加罪名呢?这不是明显的出尔反尔,玩弄法律吗?这显然当局的政治需要,借司法之名进行政治迫害! 5、从政治角度考量当局因“南周事件”对刘远东横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弊大于利,得不偿失、自我折腾!当时很多参加此事件的维权人士曾跟我说:当时广州国保还苦苦哀求过他们帮个忙——不要到现场,非要到现场也最好是在下午5:30前撤离。《南方周末》也不过是践行习近平的“宪政梦”而已,当局不是与《南方周末》达成了妥协方案,和平落幕了吗?难道任由宣传部门违反新闻的操作规程肆意篡改历史,就是“宪政梦”吗?——这难道不值得当局反思吗?这次维权自始至终是平和、理性的没有出现反日奉旨游行的打砸抢现象,也与广州国保达成了某种程度的默契,你这样秋后算帐,以后的群体事件还多呢!谁还会信你的承诺? 辩护人:刘正清 2014年1月24日 案号:(2013)穗天法刑初字第2069号案

2014年1月25日星期六

谢燕益:集体回避刘家财案申请书

谢燕益:集体回避刘家财案申请书 来源:参与 作者:谢燕益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本人作为刘家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的辩护人,申请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裴缜院长及该院全体法官、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孙光骏检察长及全体检察官集体回避刘家财一案的公诉及审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之规定,辩护人认为,宜昌中院、宜昌检察院法官、检察官集体中的任何一成员参与本案诉讼工作均与本案当事人刘家财存在利害关系。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宜市检刑诉(2013)39号起诉书,其中一项指控内容明确显示:“刘家财通过发展扩大同城圈子,推进官员财产公示,并于2013年4月的一天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进行了一次内容为:呼吁释放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四勇士的举牌活动”(见该起诉书第3页第四段、第六段)。众所周知,从现有公开信息可知,宜昌中院、检察院现职所有法官、检察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均未向社会公示其个人及近亲属财产情况,故而尚不能彰显宜昌中院、检察院现存在任何法官、检察官没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之情形、未能证明其清正廉洁的法律状态,与此同时刘家财因推动包括宜昌中院、检察院在内的官员财产公示直接关涉到上述司法工作人员个人利益,在公诉人、审判人员不能公示财产并证实其毫无贪腐情形之前,难以保障上述司法工作人员在担任案件起诉、审判工作过程中的公正立场,公诉、审判活动不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 宜昌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以及其所领导的本案侦办人员在案件侦查程序开展以前,也因没有公示财产不能证实其廉洁清正的法律状态,本案的侦查人员及其相关领导与刘家财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这一行为客观上存在利害关系,不能排除因刘家财要求财产公示对其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而徇私枉法情形的发生,故而侦查程序违法无效,上述被申请人员应依法集体回避为盼! 申请人: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谢燕益 2014年1月26日 抄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参与2014年1月26日讯)

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

广东民运人士刘远东案开庭 警方抓捕殴打围观者

广东民运人士刘远东案开庭 警方抓捕殴打围观者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创 更新时间:2014-01-24 18:16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4消息:今天上午,广东民主活动人士刘远东被当局被指控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局指控刘远东2013年1月7日在广州南方报业集团门口,采取举牌、演讲方式吸引大批民众围观,聚集人员最多时达数百人,并阻碍民警执法,“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并且还指控刘远东当天晚间联系到了更多的人鼓动他们到南方报业集团外“非法集会”。1月8日和1月9日,南方报业接团外都有声援活动,其中刘远东参加了1月9日的声援。另外,刘远东还被控“虚报注册资本罪”,指他名下的广东远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注册代理公司协助注册后,抽走注册资本。今天上午,当局派出大量便衣、警察维稳,已有多名围观市民被抓走,有律师被打。 今天早上10时许,本工作室收到广州民运人士徐琳发来的消息称,今天上午,广州天河区法院现场有大批警察和便衣特务驻守,法院附近的各个路口也都有警察和便衣把守,同时,也有很多群众和一些外国人士正在前往围观。八点左右,警方就开始抓捕部分围观人士,有部分声援刘远东的人士被警察抓走,其间还有人高喊“打倒…”。 广州维权律师刘士辉,在8点20左右被控制和绑架。当时他看见刘远东的辩护律师刘正清,于是喊了一声“刘正清”,随后就被五六个便衣警察冲上去强行捂住他的嘴巴,反剪他的双手将他带走。 继刘士辉律师被绑架走之后,广州陈进学律师欲申请旁听又被几个国保按倒在地殴打,并最终将他带入附近一个学校中去, 而广州民运活跃人士贾榀,则被警察以其“身份不明”为由抓走,抓他的警方人员还用遮阳伞来遮挡这一抓捕行动。10:30分左右,贾榀发出消息说:〝我、刘天祥、卓协我们三人走到距离法院还有三百多米的地方,被就警察给抓住了,我们现在被关在一个学校里,有好多警察和一些不穿警服人在控制着我们,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他们现在要给我做笔录,我大声质问他们为什么要抓我?我走在路上犯了什么法?我骂他们是土匪,野蛮执法。 中共的警察越来越无耻,抓我的时候还用一把大的雨伞挡住,不让路边的人看到。无耻下流的流氓政权已经惶惶如丧家之犬!” 广州民主人士“秀才江湖”10点多发出消息称:“广州天河法院附近,衙役们草木皆兵,正在查车查人。民主人士贾榀走在前面,已经被抓。我们就后退等待时机,在等了很久以后,我们同来的两个深圳朋友张坤乐和汪龙,他们认为他们自己在广州是生面孔,可能不会引起广州的国保警察们注意,于是就开始大胆的往法院方向走去。结果,张坤乐因在前行途中多看了几眼维稳警察,就被警察给抓了,而走在后面的汪龙见此情形就折返回到了我们的身边。我们估计,我们今天很可能是难以到达法院了。唉!多看几眼警察也会被抓,多么荒唐的国家啊!” 维权人士王爱忠发出消息称:“刘远东案今天在河法院开庭,我作为证人到场,法院及周边的国保警察、便衣等维稳人员不下300人,有三个欧美国家领事馆的人也到达法院附近,看样子也是进不去。大家要注意安全,实在不能进来就算了,不想兄弟们在拘留所过年。” 此外,广东当局为了刘远东案的开庭维稳,在广东还进行了维稳部署。近日广东已有多位民主维权人士被〝上岗〞、被〝旅游〞如:赖永献、张婉荷、 “南街之花满楼”等人遭到警方的稳控;昨天下午,广州知名异议作家野渡发出消息称,他已被软禁“上岗”,明后天将被“旅游”。另外,亦有广东维权人士马胜纷、张圣雨等人失踪(疑似被拘留)。 在外省,也有很多民主人士被警方警告不准去广州参加围观刘远东案。被遣返江西的维权人士肖青山在准备搭乘前往广州的火车去围观刘案时,被当地维稳人员截获并控制。而广西民主人士黄雨章发出消息说:“今天一大早,我就在广西南宁市武鸣县新兴路24号的家中被警方上岗了,国保们敲我的门我没开,他们在外把守。11点钟,我又接到我们辖区方姓国保大队长的电话,他在确认我还在家里还没有‘流窜’到广州去围观刘远东案后,他说,今天一定要请我喝茶。方大队长电话13788605588 ” 据本工作室不完全统计,此次因为刘远东案开庭,有如下人员遭到了当局的维稳控制:公民贾榀、谢文飞、杨崇、谢小红、卓协、刘天祥、秀才江湖、施济、刘士辉、宋雷、张坤乐、汪龙等人,在到达广州天河法院附近被警方抓走。另外,网民“花滿樓”、徐琳、徐向荣、叶隐、徐哲菁、赖永献、张婉荷等人被上岗控制在家;野渡、李维国被强制旅游;陈进学律师在法院被殴打;广东维权人士马胜纷、张圣雨等人失踪(疑似被拘留);广西公民黄雨章、江西公民肖青山被当地警方控制。

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

浙江中国民主党人谭凯被传唤

浙江中国民主党人谭凯被传唤 (维权网信息员徐建报道)本网信息员今天(元月21日)接浙江民主维权人士陈树庆先生材料反映: 2014年1月20日,因“包子事件”被拘留10天和6天的杭州维权人士梁丽婉和朱瑛娣拘留期满,陈美佳、杨云彪、汤柳叶等60多位访民前往位于杭州西北郊区的市拘留所迎接。因为梁丽婉曾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的谭凯先生介绍过对象,所以怀着感恩之心,昨日早晨七点多一点,谭凯就赶到杭州市拘留所门口要迎接梁丽婉大姐。到了拘留所门口,谭凯看到了大量迎接梁丽婉和朱瑛娣的访民,以及如临大敌、戒备森严的众多警察。 谭凯在等待期间就与一些熟悉的访民聊起了天,大家一致认为,这次警方大肆抓捕维权人士,与其说是“习主席,我要吃包子”的事件,还不如说是地方当局找借口,要在浙江省的“两会“期间”,通过关押、软禁民众维权代表人物,让进出庙堂里“人民代表”们愉悦、满意地体会“没有人民喊冤、述苦”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八点半左右,不知道从哪个角落突然冲出来杭州市及西湖区的几个便衣国保,由郑博带队,先将谭凯强行带到三墩派出所,后辗转到文新派出所做笔录,一直到下午三点多才将谭凯释放。期间,警方着重询问了两个问题:一、今天这么多访民到拘留所来迎接梁丽婉和朱瑛娣,是不是谭凯你组织的;二、谭凯在博讯上发表的《从浙大副校长禇健被捕看国进民退》一文,是否代表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已经关注民营企业家的维权及企业改制的深层次问题。 谭凯先生认为中共当局或警方是神经过敏(不自信!),堂堂正正地回答了上述问题,并对警方随意抓捕公民包括我中国民主党人的行为提出了严正抗议。但国保队长郑博回答谭凯说“是口头传唤”,拒绝向谭凯提供书面的传唤证。 谭凯简介: 谭凯,浙江省绍兴人,1998年曾参与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及全国筹委会的一些事务,例如代表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到湖北与湖北民主党人作沟通协调。2004年谭凯通过单称峰重新找到中国民主党在浙江绝不屈服、尚在孤军奋战的组织。2005年夏谭凯指派来金彪、高海兵、杨建民三位民主党人到浙江东阳调查画水镇制药、化工企业的环境污染事件,后因组织以部分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为基础(谭凯、来金彪、高海兵、吴远明、戚惠民和杨建明等6人)的“绿色观察”环保组织,公开向浙江省民政厅登记注册,冲击当时尚在严控的非政府公益组织成立、活动空间,被警方抄家抓捕。当局利用谭凯在谋生维修电脑过程中替顾客恢复数据库尚未清除的三份文件上纲上线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政治迫害一年半。出狱后,谭凯在为自己纠冤的同时继续积极参加民主运动,著有《大同》电子书,并于2012年年下半年再次向杭州市政府民政局申请成立杭州市大同思想研究会。谭凯近年来还参与所居住的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金乐社区业主维权及业委会选举活动,去年曾代表中国民主党浙江的同仁拜谒林昭墓、祝贺秦永敏赵素丽婚礼,发表了《杭州谌卫军老师因创办公民读书会被解除教职》、《中国梦与大同理想》等文章。去年7月20日上午10点半,谭凯和另外13个公民组团去台湾旅游,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被杭州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除谭凯外,其他13位公民都顺利登机)。这是继吕耿松女儿吕飘旗7月8日去香港被阻后,浙江发生的第二起因政治因素公民被阻出境的恶性事件。, 文章来源:维权网 2014年1月21日 下午8:42 关于谭凯是如何回答警方问题的,维权网当天的另一篇题为《浙江中国民主党人谭凯拘留所接访民被传唤(图)》的报道这样写道: (维权网信息员褚尔春报道)2014年1月20日,杭州维权人士梁丽婉和朱瑛娣因“想吃包子”被拘留期满,浙江中国民主党人谭凯早上7点就到了杭州市拘留所,准备迎接梁、朱二位女士。但谭凯到那里不久,就被杭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国保人员和西湖国保大队的国保人员押上一辆黑色的轿车带到西湖区文新派出所。国保没有出示传唤证,说是口头传唤。 从午8点到下午4点,谭凯被“口头传唤”了8个小时。国保问了谭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他为什么要去接访民,第二个问题他在网上发表的《从浙大副校长禇健被捕看国进民退》一文。国保关心的主要是后一个问题。谭凯在文中认为,褚健案实际上是权力斗争的结果。从那个来自空降的三流党棍出长浙江大学后,浙江大学内部的斗争就日趋白日化,褚健就成了一个牺牲品。褚健的错误就在于他没有认识到在中国大陆,任何一个民营企业和高校在体制面前都还只是弱势群体。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高校和民营企业都只是专制政治权力的奴仆。没有民主、法治、宪政的政治保障,任何民营企业都只不过是养在圈里待人宰割的猪。他不明白中国大陆民营资本的处境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敢与党国权贵争利,人家会把你连骨带肉和着皮毛吃得干干净净。 谭凯警告说,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必定会使那些2000年以后转制的民营企业危机四伏,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将受到很大伤害。民营企业家可能会纷纷逃离中国,带离资本,导致许多如禇健一样的优秀人才出国移民。 维权网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 下午2:17

2014年1月19日星期日

萧利彬:《誓愿》三首

萧利彬:《誓愿》三首 《誓愿》 一:(步韵陈陶《陇西行》) 誓扫奸邪不顾身,愿将老朽化烟尘。 区区一介贫寒士,专制王朝掘墓人。 萧利彬,2012-06-04于杭州 二:(步韵陆游《示儿》) 死去何悲万事空,潮流浩荡五洲同。 神州民主自由日,第一时间告萧翁。 萧利彬2012-06-04于杭州 三: 愿得此生长报国,何惜身入万人坑。 正邪自古同冰炭,毁誉于今判真伪。 萧利彬,2014-01-19于杭州 转帖者陈树庆注: 萧利彬生于1942年生于广东梅县,制冷专业高级工程师,现住杭州。是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最早的成员之一,《中国政党法草案(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版)》和《08宪章》第一批联署人。自1998年起几乎参加了浙江民主党举办的每一场活动,也以中国民主党员的身份深入广泛地接触社会各界,揭露专制,宣扬民主,吁救同伴,为扩大中国民主党的影响、壮大中国民主党的力量,始终不懈地努力着。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中共从地方到中央举行或临近“两会”,浙江地方当局对于中国民主党吴山茶会及杭州维权访民采取严厉高压手段制造政局“和谐稳定”之表象,每逢周末,老萧与其他浙江民主党在面上的主要成员一样都被软禁在家不许出门,激愤之际写下上述《誓愿》三首。我转帖其诗,因其明志甚佳,而非认同其对时局严峻之看法。 虽然过去的一年延续到如今,当局对于街头举牌运动采取了重点打压,拘捕审判了不少民主志士,但这种以权谋私、以权乱法的政治迫害显然犯了众怒,越来越不得人心。同时,中国大陆各种各样的民主力量就像春天里的嫩芽,层出不穷地发芽绽放,更多的民众开始从个人权利的觉悟走向了社会公平的诉求,即使在体制内从上到下不少成员由于人类良知本性的触动也开始反省。专制之恶的惯性正在日益没落,民主法治(宪政)与人权的阳光必将在不远的将来普照我中华大地。 2014年1月20日

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

徐光:宪政梦与力虹的自由梦

徐光:宪政梦与力虹的自由梦 作者:徐光 世界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可是,自由之路,从来就不是一条平平坦坦的路,从来就不是一条轻而易举的路,是一条充满艰辛的路,用中国民主党的烈士力虹先生的诗句来形容,是“一寸自由一寸血”。 独裁者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名自由主义者,只不过是一名极端自私甚至是病态的自由主义者。为了满足他一个人穷奢极欲的自由,不惜牺牲千千万万人的自由,杀人无数,其实是为了保住他自己的生存自由,因为他老是担心,害怕别人会谋权篡位,让他性命不保。因此,真正的自由主义者首先就是平等主义者,主张人人平等,明白尊重自己自由的同时,尊重别人的自由;为自己争取自由的同时,也为别人争取自由;捍卫别人自由的同时,就是捍卫自己的自由。宪政其实就是以宪法与法律的形式,保证了每个公民的平等与自由,争取宪政之路其实就是争取自由之路,这是一条血路。 1949年以来,专政者为了满足自己自私的自由,剥夺了中国公民无数的自由,上到国家主席下到普通公民为了争取自由,中国公民不屈不挠、前赴后继洒下了无数的鲜血。 自由之路,首先是在争取财富自由上展开并取得了成功。为了剥夺中国公民的财富自由,专政者利用强权制定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既投机倒把罪。他们先是把这个罪名扣到私下里贩卖鸡蛋与蔬菜的老大娘头上,把她们批斗与关押,可是中国公民不害怕,抓不过来,于是专政者胆怯了,害怕了,不得不让步了,于是老大娘们自由了;他们又把这个罪名扣在了拉板车贩卖的小贩头上,把他们批斗与关押,可是中国公民不害怕,抓不过来,于是专政者胆怯了,害怕了,不得不让步了,于是小贩们自由了;他们又把这个罪名扣到了用卡车长途贩运的“倒爷”头上,把他们批斗与关押,可是中国公民不害怕,抓不过来,于是专政者胆怯了,害怕了,不得不让步了,于是“倒爷”们自由了;他们又把这个罪名扣到了象“傻子瓜子”、“温州八大王”这样的私营业主头上,却不料让他们成了全中国公民关注、羡慕、学习的典型,于是专政者彻底胆怯了,害怕了,不得不让步了,最后不得不取消了这个罪名,于是全体中国公民获得了自由。 自由之路,还在恋爱自由上取的了进展,回顾历史,1983年有许多青年男女就是因为争取恋爱自由上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可正是他们当年的勇敢为当今的青年争取到了恋爱自由,可见恋爱自由之路,也是一条流满鲜血的路。 自由之路,正迈向政治领域,这条路虽然更加艰难,但是中国公民也会勇敢地、坚定地、不怕牺牲、毫不畏惧地一直走下去,直到最后。 政治领域的自由分为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 言论自由分为口头的言论自由与写作、出版、传播的自由。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中国公民是完全没有言论自由的,就连口头的言论自由也被剥夺。在那个恐怖的年代,一位母亲,因为在家里说了几句所谓的反动言论,居然会被亲身儿子与丈夫一起告发,最后被判处了死刑。可就在如此恐怖的年代,中国公民也丝毫没有停止争取自己的言论自由,就算牺牲、就算被强奸他们都不害怕,张志新、林昭、遇罗克就是这样优秀的中国公民。正是当初有无数优秀公民的不屈抗争,为我们当今的公民赢得了彻底的口头言论自由。今天不管是民主派还是极左的毛派,其实都因该感谢以张志新、林昭、遇罗克烈士为代表争取言论自由的先驱者。特别是毛派,如果没有那些当初被你们迫害之死的烈士们,你们今天同样没有言论自由。口头的言论自由正借助于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大踏步地迈向写作、出版、传播领域,这让当局中的某些人难以适应,也为争取其他的政治自由创造了条件。 结社自由分为组建非政治性的非政府组织的自由与组建政党的自由。1998年以前,中国公民是彻底没有结社自由的,1995年,“绿色江河”等几个环保组织去申请组建的时候,负责人当时都被抓了。1998年以王有才、王东海、林辉为代表的中国民主党人公开组建了中国最大的反对党—中国民主党,虽然遭到残酷镇压,参与人员全部被抓,却成功地掩护了“绿色江河”等非政治性的非政府组织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为中国公民赢得部分的结社自由作出了关键性的贡献。之后由中国公民组建的非政府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而中国民主党人在付出几百人坐牢、力虹、李旺洋、聂敏之牺牲的惨痛代价之下,通过全体民主党人屡败屡战坚忍不拔的坚持,在成功吸引了当局的注意力从而为其他公民与非政府组织赢得了发展空间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更加了不起的是,中国民主党人开天辟地的行动,为后来组党的中国公民走出了道路。比如2013年由薄粉组建的制宪党、由泛蓝联盟成员组建的中国国民党浙江省委员会,如果不是当年中国民主党人的壮举与十五年来的坚持,那些主要参与的人同样会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事实上,当局的镇压这几年来非但没有消灭中国民主党,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是帮助中国民主党取得了发展,而且不光如此,到今天除了中国民主党以外,其实反对党还有多多。结社自由,包括组建政党的自由之路其实已经由中国民主党人带领全体中国公民走出来了,当局不承认,只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可笑行为而已。 集会自由分为非政治性的集会自由与政治性的集会自由。争取非政治性的集会自由多数是由贪官污吏与普通公民联合发起的,贪官污吏制造了不公平,而普通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共同促成了自发性非政治性的集会,比如2013年杭州经济适用房业主的十几次,多则三四千人,少则几百人的集会。争取政治性的集会自由是2010年前后由中国民主党领袖刘贤斌、朱虞夫等发起的(转帖者陈树庆注:2010年2月18日,刘贤斌先生在《民主中国》网站发表了《街头运动是民主运动的重要形式》,指出“当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到来之后,专制集团内部的一些改革派人士就可能会公开地站到人民一边”,街头运动“是一个社会实现民主变革不可绕开的必经阶段”,2010年6月18日刘贤斌被刑事拘留,2011年3月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1年2月中旬朱虞夫在网上发表《是時候了》的诗歌,2011年3月5日被杭州市公安局抓捕,2012年02月10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他们因此被重判。领袖的牺牲唤醒了更多人的良知,鼓起了更多人的勇气,他们纷纷走上街头,争取集会自由。到2013年,各种集会,包括政治性的,非政治性的、介与两者之间的集会风起云涌、此起彼伏。这样的形势让害怕民主自由的人士怕得要死,因为集会自由用国际歌里的歌词来说,那是最后的斗争,中国公民如果赢得了彻底的集会自由,那么除了宪政民主,其他没有任何选择。自由之路没有牺牲是不可能完成的,为了争取中国公民的集会自由,必须有更多的人付出代价,最近郭飞雄、许志永、王功权等等知名人士以及其他无数普通公民的被抓其实就是在争取集会自由之路上付出的代价。 “一寸自由一寸血”力虹先生为了争取中国公民的自由流干了最后一滴鲜血,可是中国公民的自由之路还需继续走下去。自由是人的天性,任何人、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力虹虽然已经到下,可是一定会有更多的人继续在他还没有走完的血路上昂首挺胸、义无返顾地走下去,直到赢得最后的自由,直到实现我们共同的宪政梦。 2014年01月16日(博讯 boxun con)首发 转帖者附:朱虞夫的小诗《是时候了》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广场是大家的 脚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脚去广场作出选择;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歌曲是大家的 喉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喉唱出心底的歌曲;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中国是大家的 选择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自己选择未来的中国。

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

杭州“包子事件”扩大,朱英娣、裘玉梅被抄家和拘留

杭州“包子事件”扩大,朱英娣、裘玉梅被抄家和拘留           014年01月15日 ⁄ 维权网首发   (维权网信息员蓝天蔚报道)今天(元月14日)上午,浙江杭州上城区访民朱瑛娣和拱墅区访民裘玉梅几乎同时被警方抓走。朱瑛娣家昨晚就被警察和街道及其雇佣的黑社会人员包围。今天早上,警方进入朱家住处的围墙,敲朱家的房门和窗户一个多小时,要进朱家搜查。朱瑛娣没有理会,不给开门。11点左右,警方叫来锁匠,强行开门进入朱瑛娣家,望江派出所持搜查证对朱家进行翻箱倒柜的搜查,然后将朱瑛娣带到望江派出所审讯,到现在没有回家。据朱的丈夫说,朱瑛娣可能会被拘留。差不多同一时间,裘玉梅也被警方带走,先被关到拱墅区巡特警大队,现在正在拱墅区小河派出所。裘玉梅的罪名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她已经拿到了拘留证,被当局拘留七天,马上就要去杭州拘留所了。   自今年1月8日杭州访民在杭州市政府打出“习主席,我想吃包子”的横幅以来,杭州已有四名访民遭传讯,其中一名已被拘留十天,另两名也将被拘留。1月9日上午9点30多,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分局笕桥派出所出动20多个警察和便衣,将参与打横幅的被拆迁维权冤民梁丽婉抓走并拘留十天,还被锁上双脚,关进严管室。   去年1月初,中国发生了“南方周末事件”,全国各地许多异议人士遭到传讯、关押和逮捕、判刑;今年1月初,中国又发生了“包子事件”,全国各地许多维权人士遭到传讯、关押和拘留。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了火药桶,一点点小事就会遭到当局的严厉镇压。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大街在上“亲自”吃包子表示亲民,深受圈地运动之苦、流离失所、饥寒交迫的访民趁机打出横幅表示想吃包子,实际上是对习近平上街吃包子表示赞许,并希望习近平关注底层百姓的生活,想不到这竟成了一种“罪”!

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

杭州维权人士邹巍、朱瑛娣等因声援梁丽婉被限制自由

杭州维权人士邹巍、朱瑛娣等因声援梁丽婉被限制自由 (维权网信息员权义报道)1月13日下午,杭州维权人士邹巍、袭玉梅、朱瑛娣等60余人,前往杭州市拘留所看望被行政拘留关押在此的梁丽婉和章金火遭到拒绝。当晚,朱瑛娣、陈美佳等人被限制人身自由。 至发稿时,杭州警方破门搜查了朱瑛娣的家,并将其从家中带到望江派出所控制;另据邹巍在电话中说,自己已经被强行带走“旅游”,被告知本月21日后才能回家。邹巍认为,被软禁的原因可能主要与访民“吃包子”和看望、声援梁丽婉有关。 1月8日,杭州众多维权人士打着“习主席,我想吃包子”的横幅,一起到一家包子铺吃包子。当晚,梁丽婉的家被警方包围。1月9日警方出动大批人员将梁丽婉带走后,1月10日将梁丽婉行政拘留10天,羁押在杭州市拘留所。 梁丽婉因对警方的处罚决定不服,不认错、不悔罪,被拘留所酷刑带脚镣送入严管室,梁丽婉于是绝食抗争。拘留所剥夺了梁丽婉家属及亲友的探视权。大批维权人士获知梁丽婉的遭遇后,到杭州市政府、市委信访办打横幅举行反迫害、反酷刑的抗议活动,以此声援梁丽婉。 朱瑛娣电话:15306577516 邹巍电话:13388611942 2014年01月14日 ⁄ 维权网(http://www.weiquanwang.org)首发

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

刘士辉获释感谢外界关注 十多名人士等候扑空

刘士辉获释感谢外界关注 十多名人士等候扑空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心语 广州维权律师刘士辉星期一拘押期满获释,他是南周事件一周年期间被抓人士中的第一位获释者。但十多名刘士辉支持者在拘留所外等候迎接却扑空。刘士辉通过本台向所有关心他的人表示感谢。 广州维权律师刘士辉拘押期满后释放,多名律师及十多名人士在拘留所外等候扑空。刘士辉向透过本台向关心他的人表示感谢。他还称在看守所中见到了也其他被拘留的人士。 广州维权律师刘士辉1月5日前往越秀分局交涉因有多人被当局怀疑纪念“南周事件”一周年而被抓捕,要求当局交代张圣雨、肖青山、马胜芬等人的下落。然而交涉期间他自己却遭拘留,晚间被移送到附近的大东派出所,次日凌晨被转移到越秀拘留所,之后并被证实是以“扰乱单位秩序”拘留。 刘士辉获释 感谢外界支持 刘士辉原定于周一上午10时释放,但直到当天下午才重获自由,。刘士辉获释后告诉本台记者,按照拘留所的工作流程,许多拘押期满的人士会在上午10点释放,但他当天却被国保人员叫去了解情况并不断被劝说离开广州回到内蒙老家或者到海南去。刘士辉周一下午通过本台记者感谢外界的声援及帮助:现在获得自由了,。因为是行政拘留,在里面吃的和其他方面都算可以,没有被打骂。很感谢各界朋友对我的帮助、声援和支持,我非常感谢。刚才打开手机各种问候我看了是很感动的,谢谢各位朋友。 刘士辉说中午过后他才被送出拘留所,没有和在外迎接的人见到面。 十多人士捧花迎接扑空 从周日晚间开始越秀区拘留所外就有十多位人士迎接刘士辉,没有等到。周一上午7点又有网民陆续来到看守所外捧着鲜花等候,前来迎接的人包括律师葛文秀、吴奎明、陈武权、和网友谢文飞,杨崇,刘嘉青,高飞,刘元峰,黄雨章,贾榀,覃学才等十多人。但过了上午十点仍迟迟不见人影。他们多次和拘留所方面的人进行交涉,但都获得“不清楚”之类的回应。律师还拨打投诉科的电话,拨通后却被告知是送外卖的。 在外等候的律师吴奎明告诉本台记者:他(拘留所人员)就是说今天晚上12点以前都算7天。我们跟他说的很清楚,他们也说的很清楚说6号凌晨2点进来的,本来13号已经是7天了,小学生都懂,他非得说他们就是那么算的。 另一位在看守所外等候的网民贾榀周一下午告诉本台记者:本来昨天晚上很多律师和网友来问他们,他们说今天上午十点就放人,我们早上七点就在拘留所门口等。 周一下午大约4时左右,看守所方面才通知现场人士,刘士辉已经被释放。因为刘士辉手机短暂关机,无法联系上,令现场人士再感忧虑,并向警方报案。他们在得知刘获释后才表示安心。 目前刘士辉是“南方周末事件”一周年被抓捕的人士中第一个被释放的,各界也持续关注其余被抓捕人士的情况。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2014-01-13

2014年1月12日星期日

中国民间维权机构负责人刘飞跃遭警方扣押(暂获释)

中国民间维权机构负责人刘飞跃遭警方扣押(暂获释) 【美国之音VOA 华盛顿01.12.2014消息】中国民间维权非政府组织《民生观察》负责人刘飞跃,星期六被湖北省随州市警方扣押。 分析人士认为,打压维权人士事件说明,周永康的维稳机器还在运转。不过,中国民间维权组织正在通过自身实力,顽强地生存,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股力量。 维权网的消息说,1月11日(星期六)下午,郭洪伟、柳小华等访民前往中国民间非政府组织《民生观察》拜访负责人刘飞跃,感谢他以及由他主持的民间团体多年来对访民群体的关注,不料遭到随州市维稳人员的拦截和殴打,并且被抓到随州市东城派出所。刘飞跃得知后赶往派出所查询,但遭到警方扣押。截至到星期天傍晚,刘飞跃手机一直关闭。 美国之音致电湖北省随州市东城派出所,希望核实网上有关刘飞跃被抓的消息。值班警察说:“那个情况我搞不清楚。我们这边人比较多,有50多人。另外像这类事情,可能是国保大队他们在处理吧。” 另据刘飞跃亲属证实,刘飞跃近日离家后就一直没有回家。警方告之家属说,刘飞跃正在派出所内接受调查。 刘飞跃是中国知名维权人士,上世纪九十年代曾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组建。刘飞跃在湖北设立的《民生工作室》以及黄琦在四川成都开设的《六四天网》,是中国大陆内仍在积极活动的非政府组织性质的维权机构。他们两人多次成为政府维稳重点打压对象,多次遭当局监禁或“被喝茶“。 得知刘飞跃近况,《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对美国之音说:警察在非政府组织办公地点拦截和殴打上访民众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针对目前周永康案成为众矢之的,湖北当地警方却依然挥舞维稳大棒,继续开动周永康维稳机器,可能说明访民触及某种内情。 黄琦说:“我想这些访民是不是在这期间涉及了一些地方当局的敏感问题。或者说,随州当地官方以及国保大队有一些敏感过度。不过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们还不好枉加推测。” 中国民主党成员、杭州维权人士陈树庆得知刘飞跃近况后对美国之音表示,高度关注刘飞跃遭当局扣押案件,并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刘飞跃过去的为人是了解的。他到杭州时我们都见过。他和秦永敏同时湖北民主党的创始人。搞民生观察这些年,他为民办教师维权,为被精神病迫害者维权做了很多事情。去年他获得青年人权奖,他的推荐函还是我起草的。” 《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说,刘飞跃被押事件,再次使人联想到周永康的维稳系统和中国人权现状:“胡温当政这十年,周永康成为政治局委员和常委过程中,包括中国政府,在侵犯人权过程中起到了主要作用,政法委只是一个看家护院的家丁而已。” 黄琦说,刘飞跃再度被押事件是对中国民间维权组织生存状态的又一考验。不过,他说,无论是刘飞跃的《民生观察》,还是《六四天网》,都是为弱势群体呼吁的人权组织。被保护的对象甚至包括施暴者后台周永康,因为中共当局对周永康这些人的“双规”也不符合宪法和法制,届时将“毫不犹豫为他们的人权呐喊”。 文章来:源美国之音 作者:申华 【转帖者陈树庆补充说明】昨晚,也即2014年1月12日傍晚18:50,我打通刘飞跃先生的电话,他说刚刚获释,详细情况可见下文: 《刘飞跃郭洪伟等四人分别被拘留 暂缓执行或遣返原籍》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14-01-12 19:47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2:昨天,吉林维权上访人郭洪伟、武汉柳晓华、广西李彦军三人来到湖北随州拜访本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结果遭随州国保、监控人员在刘飞跃所居住的随州市曾都区文峰学校门口强力阻止、拦截和殴打。当天下午三人和刘飞跃均被带到随州市曾都区东城派出所。 昨天和今天上午,当局均表示要对四人严厉处罚,后在各界朋友、网友和访民的声援下今天傍晚六点半左右当局作出决定,刘飞跃被行政拘留十日,暂缓执行,现已释放回家,郭洪伟、柳晓华、李彦军也分别被拘留五至十日,遣返原籍。傍晚,柳晓华已被武汉方面的人员接走,李彦军也被送至火车站离开。郭洪伟由于被殴打致伤,他还在东城派出所内,他要求当局先给他治伤再离开。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多名网友正在广州拘留所迎接刘士辉律师出所

多名网友正在广州拘留所迎接刘士辉律师出所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14-01-12 21:42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2消息:今天下午,网友贾榀、谢文飞、黄雨章、刘元峰等人,相约来到广州市越秀区拘留所迎接刘士辉律师出所。 2014年1月5日,肖青山、张圣雨、马胜芬等公民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大东派出所带走,15时许,刘士辉律师前往大东派出所了解肖青山等人下落,派出所警员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刘士辉律师非法拘押。当晚,广州多位律师赶到大东派出所,提出抗议,要求立即释放刘士辉律师,该所副所长徐铁洪声称是在依法办案,拒不释放刘士辉律师。1月6日凌晨2时左右,刘士辉律师被广州警员带离大东派出所,下落不明。1月9日,经广州维权人士多方寻找,终于在广州市越秀区拘留所打听到其下落,并获悉刘律师被警方以其“扰乱社会治安”为由行政拘留七日。 今天就是刘士辉律师被行政拘留七天届满的日子,广州部分网友相约今天下午到广州市越秀区拘留所迎接刘士辉律师出所。在今晚21时点左右,本工作室电话联系了到场的贾榀先生,他说,直到现在刘士辉律师还没有获释,他和多位网友还在该拘留所门前等待。 据悉,刘士辉律师是内蒙古赤峰人,原系广州执业律师,后因办理郭飞雄被构陷非法经营案申诉等维权案件,遭广东司法行政部门打压,无法正常执业。刘士辉律师因长期坚持从事人权、法治、维权事业,屡遭不法公权力骚扰、殴打、绑架,在广州的住房被强制出卖,越南籍妻子被强制驱逐出境,面对打压,刘律师坚定不屈,矢志不渝,依然坚持为权利而斗争。

被杭州国保非法驱逐 黄金秋提起行政诉讼

被杭州国保非法驱逐 黄金秋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1月9日,著名爱国民主人士黄金秋委托山东翼齐律师所张维玉律师向杭州市上城区法院立案厅提交行政诉讼状,要求法院确认杭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非法驱逐黄金秋的行政行为违法,停止对黄金秋依据宪法享有的自由迁徙、工作、生存等基本人权的侵害! 杭州市上城区法院立案庭王姓女法官请示领导后后收下立案材料,向黄金秋及代理律师张维玉承诺在一周内答复。 黄金秋是博讯新闻网创网记者、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原杭州生活周刊执行主编、亚洲新闻周刊特约主笔,2000年出国留学后发布《谏江泽民书》,引起中共注意;2001年两访台北市长马英,促成国民党逼退李登辉;2002年发布《鲁迅:汉奸还是族魂?》,引发学术界反思历史潮;2003年网络筹组中华爱国民主党(爱民党),经金三角闯关回国,被中共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在浦口监狱服刑期间因拒绝认罪,被送江苏省监狱局精神病院及严管队体罚殴打,导致双腿关节半月板损伤及韧带损伤,伤残卧床两年多! 尽管遭遇监狱个别恶警迫害,黄金秋始终坚持平和方针,坚持参加劳动,获得减刑奖励,于2011年10月出狱,自学中医恢复健康后,2012年5月担任杭州生活周刊执行主编,力行新闻改革,开展公益报道,为远洋船员、旅行团维权,发起救助安徽伤残女孩李莹莹、河南13岁少女常姗一家等爱心活动,得到许多媒体及慈善机构响应,使杭州生活周刊成为知名公益媒体,黄金秋及报社总编郑极夫双双入选“浙江媒体人影响力排行榜”。2013年1月12日,黄金秋还应邀到浙江省大会堂,参加“第三届文化新浙商”颁奖晚会,得到受助人李莹莹的公开鸣谢。 随着黄金秋工作事业的顺利开展,杭州有关部门对其打压也不断升级,除采取种种监控干扰方式外,禁止黄金秋接受美国哈佛大学研究员杨建利博士邀请赴台湾采访国际族群会议,要求黄金秋不得与著名作家爱宗、维权律师王成联系,之后更进一步联合宣传部门逼迫报社开除黄金秋,不然就关停报社,2013年5月黄金秋被迫主动离职,自主创业开黄金粥店,仍被干扰。 2013年9月,黄金秋响应政府大力扶持电子商务的政策,与杭州网虎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负责人,发起、筹办中华老字号展销网,原计划2014年1月13日网站建成上线,开始全面营销工作。 然而,2013年11月22日,杭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及江干区大队,突然对黄金秋搜查抄家、传唤审讯、扣押物品,在确定黄金秋没有任何违法违规事宜的情况下,仍然宣布——“杭州不欢迎你”,逼迫黄金秋写离开杭州的“保证书”,并采取扣押身份证等方式,强硬驱逐。 为避免对抗,黄金秋首先同意回山东看望父母,之后回杭州主动找国保支队长蒋晓敏汇报思想,蒋支队长派陈赟队长接待,查看了黄金秋早已合法办理的浙江省公安厅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及网虎科技公司的劳动合同,表示会重新研究、20号左右答复,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 2014年1月6日,黄金秋应公司要求再次回到杭州处理事务,但7日江干区国保大队徐副队长等警官突然闯入宾馆,表示奉蒋支队长指示,再次强令黄金秋离开杭州。 至于驱逐理由,杭州国保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但是根据传唤谈话内容,黄金秋怀疑主要与浙江诸暨陈露父女维权案有关,他的《十问诸暨》等连续采访报道导致欺压村民的官商六人落网,大受村民欢迎,得罪了有关方面;也可能与杭州对吕耿松陈树庆等民主党众多人士的打压升级有关。 但无论如何,黄金秋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任何公民都有自由迁徙、工作和生活的权利,即使按照以前被废止的“收容条例”,自己也不属于“三无人员”,况且黄金秋在杭州市居住、工作期间,遵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合法办理了浙江省公安厅颁发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其工作和生存权利,应当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 因此,黄金秋正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确认杭州市国保支队将黄金秋驱离杭州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纠正杭州市国保支队的违法行为,保障自己的基本人权。 据知,不少民主人士及维权访民都遭遇过被驱逐的类似遭遇,但绝大多数逆来顺受。黄金秋主动沟通不成选择依法维权,成为因被驱逐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全国第一例!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博讯 boxun.com)

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人权律师刘士辉被行政拘留7天至明日将获释

人权律师刘士辉被行政拘留7天至明日将获释 来源:参与 作者:陈树庆 一、刘士辉律师被行政拘留的事件原委: 在《南方周末》2013年有关宪政的新年献词被删改事件一周年之际,2014年1月4日傍晚6点左右,南方街头抗争的勇士张圣雨、马胜芬、肖青山在阿基(梁颂基)家被警察强行撬门抓抓走,梁颂基关在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派出所,其余人一时下落不明。人权律师刘士辉先生于当晚10:32率先在《维权网》发表了《广州警方私闯民宅大肆抓捕民主志士》的守望文章。 次日,也即1月5日(周日),刘士辉律师亲自前往广州越秀公安分局大东派出所,了解肖青山、张圣雨、马胜芬等人的下落,欲便于当事人委托律师依法维权。但警方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就非法拘押了刘士辉。当晚,广州六位律师和几位公民赶到大东派出所,提出抗议,要求释放刘士辉,不果。刘士辉的朋友,北京律师张磊(青石)及王兴律师,1月9日(周四)专程到越秀区拘留所查询刘士辉律师的下落,确定他被关押在越秀拘留所,被以“扰乱社会治安”行政拘留7天。 二、刘士辉律师事迹简介: 据参与网等众多媒体的文章介绍:刘士辉原是执业律师,但由于他曾代理一些访民和维权人士的案件,他的律师执照2009年被吊销,至今未被批准恢复使用。2011年,在受到“阿拉伯之春”启发的中国“茉莉花革命”期间,刘士辉与一些其他活动人士遭到打压,他被强制失踪108天,并遭受折磨虐待。当局还遣返了他的越南籍妻子。去年12 月中旬,刘士辉律师受维权人士陈建芳委托,就其2013年9月14日在广州白云机场被阻止登机前往日内瓦参加一个人权培训并观摩联合国人权机制的运作一事,分别对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和广州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起诉讼。刘士辉表示,起诉当日,白云区法院没有直接立案,称要“经过领导批准”。陈建芳认为警方对刘士辉律师的拘留,“肯定是当局逼迫刘士辉律师放弃代理我起诉广州白云机场边检的案子。” 梁小军律师(转载自博讯《刘士辉律师被转移拘禁地址未明 》一文)曾这样评价刘士辉先生: 瘦弱的刘士辉,却蕴浩然正气。做律师,依法维权,虽失执照,却依然心系法治;做公民,践行政治权利,为民主、为自由,奔走呼号,娇妻被逐,房产被卖,身受酷刑,虽九死其尤未悔。此次,激于义,孤身赴虎穴,再失自由。2014年初,刘士辉是我最尊敬的人! 三、国内外多个人权团体对于刘士辉律师的关注: 1月6日,一百多名律师联名发表《中国保障人权律师团关于“强烈谴责广州警方迫害刘士辉律师”的声明》,谴责广州警方拘押刘士辉,要求立即释放他。 独立中文笔会于1月7日发表《强烈抗议中国当局新年伊始拘留、打压秦永敏等会员》声明,该声明就广东部分对于徐琳、梁颂基、张圣雨、马胜芬、肖青山、刘士辉、野渡等被关押或传唤。呼吁国内外各界敦促中国有关当局“遵守中国宪法第35条和中国早已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的联合国《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切实保障中国公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等基本人权”、“遵守中国《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以及在被关押期间的人身安全和人道待遇” 美国非政府团体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于1月8日发表声明,针对广东维权律师刘士辉和广州街头运动几名民主人士被中国当局拘捕关押,谴责这些拘捕行动,并敦促立即释放这些被捕者。 四、估计刘士辉律师获释会很热闹、有曲折: 2014年1月12日,也即本周日,刘士辉律师被行政拘留7日期满,即将获释。估计不少关注他的朋友,届时会到越秀区拘留所门口迎接,但警方很可能会采取变通手法(比如一大早,正式上班时间之前就提前释放)让朋友赴空。 欲问候刘律师的朋友或关注他的媒体,也不妨打刘士辉律师的手机试试,号码为:13060684699。 也希望借助本文,权代刘士辉先生在浙江的民主党同仁吕耿松、邹巍、谭凯等等众人及鄙人陈树庆,表达我们的关注与提前问候,为了我们深爱的人民之自由尊严、为了我们深爱的祖国之民主法治:迎战友,同征程,共勉励,相守望,一路多保重! 陈树庆 2014年1月11日完稿于浙江杭州

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自由之家呼吁释放因纪念南周事件被拘捕的刘士辉律师等人

自由之家呼吁释放因纪念南周事件被拘捕的刘士辉律师等人 文章来源:美国之音 作者:叶兵 2014-01-08 华盛顿 — 针对广东维权律师刘士辉和广州街头运动几名民主人士被中国当局拘捕关押,美国非政府团体自由之家1月8日发表声明,谴责这些拘捕行动,并敦促立即释放这些被捕者。 刘士辉1月5日到广州大东街派出所,去了解到南方周末报社纪念南周事件一周年的肖青山、张圣雨、马胜芬这三名公民的下落,却被警方限制行动,目前下落不明。上述三位公民因参加纪念南周事件的活动而被警方拘捕。 总部在华盛顿的自由之家要求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刘士辉等人。 刘士辉原是执业律师,但由于他曾代理一些访民和维权人士的案件,他的律师执照2009年被吊销,至今未被批准恢复使用。 自由之家的声明指出,2011年,在受到“阿拉伯之春”启发的中国“茉莉花革命”期间,刘士辉与一些其他活动人士遭到打压,他被强制失踪108天,并遭受折磨虐待。当局还遣返了他的越南籍妻子。 1月6日,一百多名律师联名发表声明,谴责广州警方拘押刘士辉,要求立即释放他。 在广州的独立中文笔会网络工作委员会协调人野渡1月8日对美国之音表示,他日前也曾被警方传唤七小时,目前已被软禁三天。他说,看守他的国保称,至少要到周末等南周事件周年敏感期过去才能对他解除软禁。 独立中文笔会在一份声明中列出的遭中国有关当局拘留、抄家、传讯的该会会员名单包括武汉异议人士秦永敏、杭州活动人士吕耿松、陈树庆以及广州的自由作家徐琳和野渡等,此外还有梁颂基等其他合法行使基本权利的中国公民。

谢燕益:秦永敏被非法拘禁信息公开申请书

谢燕益:秦永敏被非法拘禁信息公开申请书 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 请 人 :谢燕益 联系电话:010-89036335;1352023202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3号蓝堡国际中心1106室 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 邮 编 :100026 秦永敏先生2013年12月31日到河南巩义处理私事遭遇武汉公安方面非法跟踪、监视并最终利用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强行将秦永敏先生押回武汉并对其抄家、拘留。申请人作为秦永敏先生及其家属的委托律师,对秦永敏先生被非法拘留以及一系列侵权事件依法提出此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公开事项: 1、向申请人公布,2013年12月31日,武汉公安局谁参加了到河南巩义非法跟踪、监控并威胁强制利用暴力等手段侵害秦永敏夫妇的行为?谁下达的命令?目的何在?具体决策过程?决策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2、向申请人公布,秦永敏先生作为一个合法的国家公民,其前往河南巩义处理私事以及其行程安排武汉公安方面是如何知晓的? 3、向申请人公布,2014年1月1日对秦永敏进行治安拘留的所有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件、法律手续? 4、向申请人公布,2013年1月3日、1月4日,申请人受秦永敏及其家属委托前往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拘留所及法制科提出会见当事人及查阅案卷的要求,是谁公然违法下令不让律师与秦永敏会见,不让律师察看卷宗,剥夺被羁押人申诉等合法权利?这一做法到底想掩盖什么?意欲何为? 5、向申请人公布,秦永敏先生的身体情况体检资料?秦永敏先生2013年12月31日被非法强制过程中是否受伤?遭受到何种威胁及哪些暴力对待? 6、向申请人公布,具体制定了哪些措施监控秦永敏先生?谁批准的?依据何在?决策人是否知道这种非法监控公民之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谁下令在秦永敏住所附近安装的摄像头?谁在对其进行长期非法监控? 7、向申请人公布,今后秦永敏作为一个完全的自由公民,是否仍有不当措施将会采取?由谁决定?决策程序、决策标准、决策依据是什么? 8、向申请人公布,对秦永敏滥用职权非法侵害者是否明白,对秦永敏人格尊严、公民权利、基本人权的侵犯和蔑视同样会对我们每一个公民以及子孙后代的人格尊严、公民权利、基本人权构成威胁?这种超越宪法、法律的指示命令不仅不能带给这个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必将种下隐患贻害无穷,使得违法不公成为常态。在这种非法维稳的常态当中,得到贯彻的永远不会是真正的国家意志、法律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时常是个别人的意志。极易产生个别腐败当权者在运用权力时不受约束比较容易塞进私货?对秦永敏滥用职权非法侵害者是否明白,谮越宪法法律的行为不管用多好听的理由和词汇加以修饰都无法掩盖个人非法意志、个人非法利益、个人非法目的这一实质,都无法掩盖个人非法意志时常对国家正当意志的侵夺;违反宪法法律绝非国家之福、人民之福?对秦永敏滥用职权非法侵害者是否明白,国家的正当意志一定是严格遵守宪法法律的,一定是正大光明的,一定是光明磊落问心无愧的。相反不管以任何借口违反宪法法律不敢正大光明鬼鬼祟祟的私相授予往往正是个人非法意志的体现。试想,一个国家的正当意志有什么必要去违反宪法法律;有什么必要去找各种借口理由;有什么必要鬼鬼祟祟时常遮遮掩掩。之所以不惜违反宪法、法律、暗箱操作,拿不上桌面正是由于塞进了私货私心作崇谋取非法利益维护非法特权而已。对秦永敏及其他公民合法权利、合法诉求滥用职权非法侵害者是否明白,通过制度变革与完善,人民真正得以掌握权力、选择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倘使我们的国家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官员清正,何须维稳?到底又维谁的稳,为谁维稳?当一个公民的正当诉求无法正常表达,一个公民可以随意被欺凌、羞辱、处置,我们的内心何以安宁?我们的国家何以安宁? 9、向申请人公布,对秦永敏的非法侵害者是否明白,真正的反华势力又有能力反华者其实不是那些为底层百姓仗义执言为追求自由民主法治追求正义不惧个人安危不惧艰险困难坐论起行、不遗余力为此鼓与呼甚至不惜坐牢牺牲者?也不是那些受到非法对待,依法抗争坚持正道者;真正的反华势力有能力反华者更不是其他国家那些所谓境外势力国际组织;真正的反华势力有能力反华者是为了既得利益非法特权的贪官污吏腐败特权分子利用手中权力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悖逆潮流公然乱法压迫人民者,他们才是国家的敌人、人民的敌人,滥用职权剥夺公民权利破坏法治践踏人权公义阻碍中国人民追求实现民主人权法治的和谐社会,人人享有尊严、平等、自由的光明前景。 10、向申请人公布,对此次秦永敏被非法侵害对其本人及家庭的伤害以及对我们整个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谁来承担这一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如果违法行为、做恶行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长此以往,这个社会的法治、公义和良善何以独存? 申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第九条之规定,另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律师法》三十五条,申请人作为秦永敏及其家属的受托律师于2014年1月3日、1月4日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多次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遭到非法拒绝,申请人作为秦永敏的代理律师以及一个普通公民提出以上请求,请依法披露为盼! 此致 青山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谢燕益 2014年1月5日 附:证据 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并深刻反省敦请书》 抄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武汉市青山区纪委、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检察院、武汉市委、武汉市政府、武汉市纪检委、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检察院、湖北省政府、湖北省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纪委

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秦永敏先生明天上午8点将获释

秦永敏夫人在拘留所会见丈夫 并获悉他10日获释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8消息:昨天下午,中国知名异议人士秦永敏的夫人赵素丽女士接到武汉市警方通知,让她在今天上午到武汉市青山拘留所会见被行政拘留9天的秦永敏先生。今天上午约8:30分左右,秦夫人在武汉市多位维权人士的陪同下来到该拘留所,见到了多日未见的丈夫。据秦夫人介绍,秦永敏在拘留所内精神状态还好,拘留所方面告诉她秦永敏将在元月10日早上8点获释。 转帖者陈树庆补充:估计届时不少维权人士会陪同赵素丽女士一起到武汉市青山拘留所迎接秦永敏先生,现场情况如何,可联系或采访赵素丽女士,电话:13720250936.

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独立中文笔会:强烈抗议中共当局新年伊始拘留、打压秦永敏等会员

独立中文笔会:强烈抗议中共当局新年伊始拘留、打压秦永敏等会员 (2014年1月6日) 来源:独立中文笔会 作者: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 新年伊始,正当人们怀着希望:2014年的中国公民尤其是异议人士的人权状况将有所改善——在《独立中文笔会致中国狱中作家的新年问候》里,我们特别对“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表示欣慰和欢迎,并在回顾2013年时不无感叹地表示:“中国当局近期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形式释放了部分被捕人士,也比往年大大减少了滥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当代文字狱罪名指控和判刑。但……” 就在《新年问候》于除夕发表后不久,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很快震惊地获悉:本会武汉会员秦永敏在新婚旅行途中,当天下午被警方在河南省巩义市街头拘捕,次日被处以行政拘留九天。此后不到一个星期内,本会会员吕耿松、陈树庆、徐琳等相继被当地警方的传唤。独立中文笔会对中国有关当局新年伊始的这一系列拘留、抄家、传讯等打压行动表示强烈抗议,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秦永敏等一切因和平行使言论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的被关押者。 据本会信息:秦永敏在新年前新婚旅行途中,原准备顺便前往北京向民政部社团管理局注册他担任主席的“中国人权观察”。2013年12月31日下午五时许,秦永敏在其妻老家附近的河南省巩义市街头遭当地警方拘捕。随后,他被转交给武汉警方国保人员,除夕连夜押回武汉关押,并于当天深夜遭抄家,搜走了三台电脑主机和一台显示器;次日元旦,警方以他所谓“违反被剥夺政治权利监管条例”为由,处以行政拘留九天。据报道,当局指秦永敏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去年6月接受《自由亚洲电台》的采访,违反了相关法规;但舆论普遍认为,当局实际上是为了阻止他到北京向民政部注册“中国人权观察”。1月3日,当秦永敏的律师谢燕益受委托去会见当事人时,遭到关押秦永敏的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接待人员拒绝。 另据报道:1月3日下午,本会杭州会员陈树庆、吕耿松和他们的朋友邹巍在吊唁完刚去世的中国民主党老党员杨信伯后赶回杭州。陈树庆在六点左右刚到家,就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国保”传唤到大关苑派出所,询问了一个小时后才释放。吕耿松先生则在五点半左右刚到家时,就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国保”抄家,抄走了电脑等私人物品,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嫌传唤到翠园派出所,直到当晚九点多才获释。1月5日下午五时许,本会广州会员徐琳和其他数人因“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事件”一周年,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围观时遭警方拘捕,被强行押送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办案中心询问,于当晚被押送回居住地南沙区东涌镇后释放;但另有近日在广州被捕的维权人士梁颂基被拘留,张圣雨、马胜芬、肖青山、刘士辉等仍被关押。此前,在广州的本会网络工作委员会协调人野渡,于12月28日亦曾被警方传唤七小时,此后又遭软禁两天。 为此,独立中文笔会强烈谴责中国有关当局对秦永敏、吕耿松、陈树庆、徐琳、野渡等本会会员和梁颂基等其他合法行使基本权利的公民实行拘留、抄家、传讯等打压行动,呼吁国内外各界敦促中国有关当局: ——遵守中国宪法第35条和中国早已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的联合国《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切实保障中国公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等基本人权。 ——遵守中国《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确保秦永敏尽快会见其委托律师和家人的法定权利,以及在被关押期间的人身安全和人道待遇; ——立即无条件释放包括本会会员秦永敏、刘晓波、杨天水、朱虞夫、赵常青、张林和李化平等在内的所有因和平行使言论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的被关押者。 独立中文笔会是国际笔会——世界上最悠久的人权组织和国际性文学组织的145个成员分会之一,致力于维护全球中文作家的言论和写作自由,维护世界各地因从事其专业工作而遭监禁、威胁、迫害或打压的作家和新闻工作者的权益。关于笔会致力于保护作家和维护言论自由的更多信息,请参见请参见(http://www.chinesepen.org)。

2014年1月5日星期日

刘士辉:广州警方私闯民宅大肆抓捕民主志士

刘士辉:广州警方私闯民宅大肆抓捕民主志士 来源:参与 作者:刘士辉 (参与2014年1月4日讯)张圣雨傍晚6点半发出的消息:“今天下午,我和马胜芬去朋友阿基家里玩,刚刚进门就来了几个警察敲门,警察要阿基去石围唐派出所喝茶,阿基拒绝喝茶,警察要求阿基开门,阿基要他们拿出搜查手续,警察说你不开门我们就拆门了,说完警察就开始撬门。 阿鸡大怒从屋里提一桶水泼出去,又拿一把实名菜刀守在门口,终于把他们吓跑了。 现在是民主转型非常时期,奉劝各地维稳国宝和警察,识时务者为俊杰,你们现在维护的是一个流氓政府,不要为独裁政权舍身拼命。在维稳过程中你们死了将遗臭万年!我们死了将名垂青史!所以,不得以执行维稳任务的时候尽量温和一些,机灵一些!不要与人民为敌,不要做历史罪人!” 据现场李小玲说:“警方防暴队已经进到阿基家。只有九妹因为送饭到医院没有被带走,其他全部被带走,现在还有大批警察在楼下楼上守候。” 刚刚到现场的贾榀在晚上9点发出的消息:“阿基、张圣雨、马胜芬、肖青山都被抓走了。我刚到楼下看到马胜芬被两个警察扶着走,不远处的警车里传出张圣雨“打倒独裁政府!打倒共产党!”的口号声,随后几个警察把肖青山从楼上抬了下来塞进警车,然后警车全都开走了。”据称,上述四人被抓到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派出所。 张圣雨、马胜芬、肖青山、阿基(梁颂基)、贾榀等都是南方街头抗争的勇士。 请各位网友关注刚刚发生在广州的这场大抓捕!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com) 事态进展: 陈进学律师:(2014年1月5日下午)刘士辉律师来广州市公安局询问肖青山、张圣雨、马胜芬下落,被越秀区公安局大东派出所非法扣押,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我们6名律师和2名公民在派出所大厅里高呼放人,其副所长徐铁洪(警号:020741)下来说有什么问题让我们去告,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气势! (维权网信息员钟鸣报道)今天(元月5日):据刘士辉今天下午推特发出的消息称:我前去广州东华东路367号大东派出所,要求了解张圣雨,肖青山等3人的关押地点,利于律师会见,022053号警察对我实施非法拘禁,声称等国保来,关上门不让我走,并收了我身份证!现已被关在一个有水泥柱子的审讯室里,有两个警察看守,022957号警察对我进行审讯!请大家关注! 发帖者 维权网 时间: 下午10:32

2014年1月4日星期六

谌卫军:致万科董事长王石先生的公开信

谌卫军:致万科董事长王石先生的公开信 来源:大同思想网 作者:谌卫军 核心提示:弘毅读书会是我被评为“杭州十大书迷”之后发起成立的学习型组织和互助共同体,其中公民阅读沙龙是弘毅读书会、杭州浙江大学校友会、浙大走向公民基金会和大同思想网全新打造的一个品牌活动,它是一种现代生活方式,是一种姿势,一种氛围,一种字里行间跃然而起促膝谈心的对话和交流,一种在洞穴里蓦然回首初见阳光时的惊喜与激动,一种久违了的自我启蒙和相互启蒙。 尊敬的王石先生: 您好! 我是杭州市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的老师谌卫军,就是那位抗议学校以“违背主流价值观”为由给老师考核不合格的中学教师。我原是杭州市风帆教育集团教科室主任兼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央教科所教育生态研究中心上挂锻炼过,参与了杭州市教育局与杭州师范大学合作开展的公民教育实验,杭州市风帆教育集团三年发展规划由我起草,通过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公民养成教育实验把学校办成具有本土特色和国际视野的现代公民学校,这样的定位和追求得到有关领导和教育同行的肯定和赞赏。获学校教代会一致通过,高度评价。我还在学术委员会上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推荐星级教师和学术成果,整个过程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心服口服。我所带的风帆文学社荣获杭州市、浙江省乃至全国“十佳”文学社,被推举为浙江省中小学文学社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创办了“浙江新人文讲堂”。 万科的文化精神“让建筑赞美生命”,“简单、透明、规范、责任”,良渚文化村的幽静环境和村民公约深深吸引了我。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又是名校杭州市安吉路实验学校和名企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名企委托名校全权管理的九年一贯的民办实验学校。我以为可以在这里实现我的教育梦想,解决我的实际困难。2012年8月我为了儿子读书同时怀抱着教育梦想来到这所学校,想把公民教育的种子播种在这片待开发的处女地上。学校聘我为八年级语文教师,研发中心综合研究员,负责科研和师训工作。开学初与研发中心其他老师研究讨论把学校的德育工作与公民教育结合起来,从生命教育做起,通过权利教育、责任教育、规则教育,到礼仪教育完成。通过文明生活,培养现代公民。也就是孔子说的“依于仁,成于礼,游于艺”。方案都已经写入学校工作计划,并在教工大会上发布了,但最终被校长否决了,用她从安吉路实验学校带来的课题“幸福校园”取而代之。我开始意识到与校长的办学理念不一致,但还是协助她申报了“幸福校园”省级课题和全国中小学整体改革委员会实验基地。 我自己则寓公民教育于语文教学之中,我主张弘道弘仁、允公允能,为学习设计教学,以活动促进发展。具体做法:首先让自己公民起来,并且要有公共知识分子的意识和担当。然后打通任督二脉(语文与生活,历史与现实),力求学以致用并且寓教于乐。如课前演讲选择温岭幼儿园老师拎耳朵事件、李天一案、贵州毕节5男孩闷死事件等适合学生的社会热点,让学生评议,并要求他们记来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便于积累写作素材,对中考高考作文很有帮助。还创设条件让学生在文明生活中学做公民。如阅读课、擂台赛、课本剧等等。为学生打开一扇窗,点燃一盏灯。一年下来,学生的公民意识增强了不少,语文素养提高了不少,10多篇作文在余杭区文联《藕花洲》杂志上发表。为了孩子的文学梦想,为了学校的品牌建设,我主动提出成立玉鸟文学社,与罗艳老师共同负责。我们与学生共同讨论通过文学社章程,并强调章程就是“宪法”,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委会,还专门设置了监事会,监督社委会的工作,文学社着重培养以公民素养为核心的综合能力:写作、演讲、采访、编辑、主持、表演以及组织管理、团队协作等能力。每次活动基本由文学社干部策划与组织,更多地开展自主性活动,让社员们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让同学们不仅了解到What和Why而且还懂得了How和Who,从而具备了学生领袖和文艺骨干的基本素质。 今年4月20日雅安地震发生后,我们守望相助,纷纷伸出援手。学校让团委发动学生捐款,工会发动教师捐款,这本是好事。但我担心这笔善款的去向?众所周知,红十字会由于郭美美事件几乎没人信任,没人捐款。我就问组织者,这笔钱捐到哪里?组织者没好气地回答:你去问校长!我就说好事应该办好,善款必须善用。你不说明去向,人家怎么放心?副校长就来说我,别在公开场合说这些,有学生在。在我看来,这正好是教育契机,告诉学生作为捐款人,你是有权利知道钱的去向和使用的,如果组织者都不明不白,你可以拒绝捐款。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红十字会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被我们宠坏的。王石先生,您是壹基金的执行理事长,这里面的道道比我清楚。但他们就把我当成了刺头。没有宽容精神,没有民主训练,学校不成为学校,教育还是教育吗? 6月25日下午教代会讨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附后),凡属下列对象之一的人员,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共11条,其中第一条就是明显违背学校、社会主流价值观,在公共场合散布不当言论或采取不当行为影响学校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我们小组讨论的时候就很有争议,骆玲芳校长正好在我们小组。我作为教师代表,提出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上位法,否则是无效的。并建议把不合格单列,更加突出,也便于区分。有些条款不够具体明确。如什么是主流价值观,什么是不当言论,工作业绩下滑到什么程度,要有明确规定,要有量化标准。法不禁止即可。得到了大多数老师们的复议支持。但在大会汇报的时候,我们小组组长却没有做任何汇报。大会表决前我要求发言,得到同意后,我质疑刚才小组讨论有许多问题,但在大会没有提交。骆玲芳校长就说什么问题,具体一点。我就说比如什么是主流价值观。骆玲芳校长回答说执政党的价值观就是主流价值观,我说学校又不是党校,民办学校更应该宽容一点,像当年的春晖中学那样,才能吸引优秀老师进来。接着大会表决,我唯一举手反对这个《考核办法》。可以说这个《考核办法》是一部非法通过的“恶法”,根据教育部令32号,教职员工80人以上才能成立教代会,我们学校只有73人,不合法。而且没有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代会工作规程》提前2周给教师代表审议,而是当天发给教师代表,在讨论不充分修改不完善的情况下强行通过的。不合规。它把教师的一切言行置于监控之下,考核之中,而且没有量化标准,可以任意拿捏。只要领导看不顺眼,就可以安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让教师生活在恐惧中,任其摆布,听其处置。教师的基本人权受到严重践踏和侵害,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其他老师还举手赞同这个《考核办法》,把自己交给别人任意处置,更是可悲!可见我们教师的公民意识,法治观念多么稀缺,不到自己头上不会当一回事,到了自己头上,想保护自己都来不及了。当年文革刘少奇主席被批斗时才想起宪法,这个时候已经不起作用了。 7月5日学校发来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通知书,我被确定为2012学年度不合格等次。我从教17年来,工作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一些教学上的创新活动得到了学生和家长,同事和领导的肯定。被评为杭州市教坛新秀、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全国中学语文教改之星(提名奖)、全国新教育实验先进个人。怎么到了这里工作一年就不合格了?我对此提出异议。7月7日中午,骆玲芳校长通知我到学校,考核小组向我解释考核不合格的理由,陶金宝副校长宣读了解释:依据6月25日教代会通过的《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凡属下列对象之一的人员,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明显违背学校、社会主流价值观,在公共场合散布不当言论或采取不当行为影响学校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他举证说弘毅读书会参与主办的许良英先生追思会,余杭区教育局打电话给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找我谈话,叫我别去参加,并且取消活动。还有教代会上的发言,质疑主流价值观,与校长发生争执。 弘毅读书会是我被评为“杭州十大书迷”之后发起成立的学习型组织和互助共同体,其中公民阅读沙龙是弘毅读书会、杭州浙江大学校友会、浙大走向公民基金会和大同思想网全新打造的一个品牌活动,它是一种现代生活方式,是一种姿势,一种氛围,一种字里行间跃然而起促膝谈心的对话和交流,一种在洞穴里蓦然回首初见阳光时的惊喜与激动,一种久违了的自我启蒙和相互启蒙。具体做法是先把新书或经典发给会员看,再邀请作家或学者与会员面对面交流,期待碰撞出思想的火花,达成基本的共识,推动社会的进步。张千帆、张鸣、黄亚洲、傅国涌、陈有西、林炎平、高力克、徐斌、徐迅雷、郁建兴、袁天鹏等著名学者都来做过讲座与交流。 1月28日著名科学史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爱因斯坦文集》编译者许良英先生在京逝世,2月2日其侄孙许晓光在杭州开追思会,这是人之常情,我们出于敬仰,愿意参加活动,这是良知的觉醒,这是人性的回归。考虑到余杭区教育局找到学校领导,为了学校着想,我没去参加活动。骆玲芳校长还多次感谢我配合学校工作。现在怎么成了罪状?如此出尔反尔,怎么为人师表?怎么教育学生?还有教代会上我对“主流价值观”的质疑,那是代表的权利,如果把教代会上代表的发言都定罪的话,谁还敢说真话?还开教代会干什么?就算是这个《考核办法》2013年6月25日通过生效,也相当于重新约定,怎么能溯及既往,作为2012学年度考核的依据呢?因为学校对我的考核及复议程序不合法结论不公正,我向余杭区教育局提起申诉,并且公开维权,防止暗箱操作。因为一个人不自由,大家都不自由,一个人受奴役,大家都受奴役,我维权不光是为了个人,还是为了我们教师群体,不再跪着教书,引起网友热议。因此遭到了学校领导的打击报复:8月25日我到学校报到,王汤荣副校长不让我进自己的办公室。26日下午接到转岗通知,将我的岗位由研发中心综合研究员、语文教学调整为后勤服务中心器材管理室,具体负责体育器材管理工作。27日中午学校领导威胁我不签《转岗协议书》就解聘我,并拍了录像(我要求公开)。现在我正在申诉,走法律程序,学校领导却急不可耐地解聘我,他们凭什么解聘我?有什么事实依据?学校这样的粗暴做法侵害了教师的权益,败坏了社会的正义,也违背万科的文化精神,有损万科的良好形象。 您是我所尊敬的企业家和公益人,我读过杨鹏先生写的《为公益而共和——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治理之路》,受益匪浅。曾经发起过浙江潮青川情——浙川孩子心连心手牵手活动,得到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前不久还为贵州省修文县的孩子们筹建立人图书馆贵州分馆——阳明图书馆而奔走,还请来了中国微笑行动的发起人韩凯医生讲述他坚持23年免费医治2万7千多例唇腭裂儿童的故事:我是一个凭良心说真话办实事的人,一心想为中国的公民教育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尽一份心,出一份力,但事与愿违,现梦已醒来。其中道理您懂的。事情的经过见我的博客http://ttqn.blog.163.com,我不再多说什么,公道自在人心。只想请您关注一下。谢谢! 祝好! 教师:谌卫军 2013年9月5日 附:《杭州市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杭州市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办法(试 行) (2013年6月25日学校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考核教职工的师德表现、业务素质等情况,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激励全校教职工更有效地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推动个人与集体目标的达成,学校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员工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增强考核过程的透明度。 3.师德首位。凡教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二、考核对象 校内所有与学校签订合同受聘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上的教职员工(包括派遣员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教职工考核要突出对师德、能力、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包括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对于教师主要考查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研究能力等。对于教师主要考查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及履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的情况。 工作绩效: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时效、质量、取得效益及业务发展。对于教师主要考查承担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成果、育人成效、专业发展等情况。 2.考核标准:以履行各类岗位职责的情况为考核标准。 (1)凡被评定为优秀级教职工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讲政治,觉悟高,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讲正气,顾大局,时时处处维护学生利益和学校形象; ③讲责任,勇担当,忠诚履职,事不避难,主动承担学校各项工作; ④讲贡献,树品牌,为学校核心目标的推进做出建设性的工作; ⑤讲奉献,优服务,深受学生爱戴、家长信任,满意度高,零投诉; ⑥讲合作,乐助人,在学科研究、团队建设中主动发挥积极影响,同事认可度高; ⑦讲技艺,重质量,教育教学水平高超,效果显著,所任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区或全校领先,或学生学业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升明显; ⑧讲研究,求实效,主动承担公开教学,主动参与课题研究,乐于开放课堂,在一定范围内取得专业影响力; ⑨讲关爱,平等善待每一位学生,在教育特殊学生方面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⑩讲育人,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为培育学生的阳光心态,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效显著; ?讲创新,在知识管理、社团建设、课程开发、班级管理、家校合作等方面工作卓有成效。 (2)凡属下列对象之一的人员,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①明显违背学校、社会主流价值观,在公共场合散布不当言论或采取不当行为影响学校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②触碰师德红线,有偿家教、体罚学生、超负荷补课等查有实据的; ③在责任范围内,疏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安全和健康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一年中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 ⑤严重违反教学常规且拒绝整改或导致重大教学事故的; ⑥有确实证据(投诉、学生学业成绩下降等)显示工作业绩低下,明显不胜任; ⑦沟通方面有重大障碍导致同事间、上下级间、家校间、师生间人际关系紧张; ⑧由于教育教学行为不当受上级部门问责查处或引发集体上访者;其他因工作失误直接损害学生、家长、学校利益的; ⑨利用虚拟空间(个人或公共)发布有关学校事务的言论形成工作障碍,导致人际关系紧张或影响学校安宁带来学校差评的; ⑩被处以劳动教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及以上刑罚的; ?已经构成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四、考核等次 共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其中:“优秀”占15%左右,“良好”占30%左右,“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可占1%—3%,其余为“合格”。 五、考核办法 1.个人自评:教职工按照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及岗位职责进行自评,填写有关表册。 2.民主测评:教职工在部门或全校开展述职,进行相互评议。 3.学校考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自评,结合组内评议情况,按考核项目和标准要求,对相关教职工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公示复议: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3天内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学校考核小组提出异议,考核小组应该作出相关说明;若仍有异议,向学校复议小组提出复议,复议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结论;如对复议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议结论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5.上报备案:最终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报区教育局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职工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二)凡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者,合同期满,优先聘用,并予以一定的奖励; (三)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接受诫勉谈话,转岗或待岗学习,待岗期间仅享受基本生活费。对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可单方面直接予以解聘。 七、附则 1.考核小组由校级领导、行政中层、教职工代表组成。 2.复议小组由学校法定代表人、学校党支部成员、学校工会主席、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组成。 3.学校党支部会议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结论可行使一票否决。 4.本办法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本办法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抄送: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学校法人 学校法律顾问

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乱用警力对付反对党内部事务,中共当局疯了?

乱用警力对付反对党内部事务,中共当局疯了? 我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追终慎远,民德归厚”的优良传统,今天上午,我们得知家住杭州市郊转塘镇的一位中国民主党老党员杨信伯去世,吕耿松、邹巍与我三人就在下午两点半左右赶到杨信伯老先生的家,吊唁,点香祭拜、定制花圈、安慰家属,四点半左右告别,开始坐车赶回杭州城里。 但在杭州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的统一指挥下,我下午六点左右刚一到家,就被拱墅区“国保”叫到大关苑派出所“询问”了一个小时后才出来,同是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的吕耿松先生早在五点半左右刚一到家就被西湖区“国保”抄家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传唤,一直到晚上九点多才从翠园派出所出来。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贪婪腐败,而贪婪腐败必然导致对国家与社会整体利益的侵蚀出卖、对民众权利的凶残侵犯。中国共产党凌驾于法律及民权之上不受有效制衡的所谓“领导权”,无疑是中国大陆滋生与保护贪婪腐败的最大根源。中国民主党欲堂堂正正地以在野党(反对党)的主体对中共监督制衡,以“和平、理性、公开、合法”的行动准则捍卫人权,以期推动国家的民主法治进步,这无疑会妨碍贪官污吏贪得无厌的特权利益。 如果说中国民主党人对中共特权的勇敢挑战而遭到以权谋私者的政治迫害,这种迫害玩弄法律践踏民权,虽然卑鄙!无耻!可恶!但也是有因可循。没想到,今天,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及部分成员参与吊唁一位过世的民主党老党员,纯粹是中国民主党在浙江的一项内部事务,不见得会直接影响中共当局或那位贪官污吏的特权既得利益,竟然也遭致中共当局乱用国家公器(警力,国家财政供养而非中共党费供养)对付反对党的事件,难道是中共的不自信而神经过敏?简直是疯了,说出来真是荒唐可笑! 陈树庆 2014年1月3日 来源:参与(www.canyu.org)

2014年1月1日星期三

中国民主党人薛明凯给中共秘密警察系统(俗称国保)的公开信

中国民主党人薛明凯给中共秘密警察系统(俗称国保)的公开信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1月01日 来稿) 各位警官精英,本人长期以来一直从事中国大陆的民主人权事业,遭到贵党极尽所能的政治迫害,刚满18周岁就先后被贵党判刑4年多,今年出狱后邂逅郑州李娜女士,几天前结为合法夫妻,我们的结合是自由民主价值观的认同,是彼此人生的宝贵财富。但是,我在这里要提醒贵党秘密警察的是,如果要抓要杀就对着薛明凯我本人来,请贵党尊守人类的底线,以李娜小孩作为威胁,已经丧失了人性和底线。 薛明凯15868165926, 李娜15729387801。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薛明凯就秦永敏被拘留的声明

薛明凯就秦永敏被拘留的声明 秦永敏赵素丽夫妇于2013年12月29日抵达郑州,晚上与郑州的民主人士进行了沟通交流。30日早上我送秦永敏夫妇离开住处,在离开住处的时候,发现了多名形迹可疑的人员尾随。当我送秦永敏夫妇上出租车的时候,形迹可疑人员立刻跟上出租车并掏出手机汇报情况。我立即电话通知了秦先生,并告知他被跟踪监视的情况。下午秦永敏夫妇回到河南巩义探亲。31日早上与秦先生通电话时,他说准备带孩子去玩。令人意外的是下午17点左右,秦永敏夫妇在逛街时被巩义警方非法带走。晚20点40分,秦永敏先生通过电话告知我,他们夫妇被巩义警方带至郑东站,等候已久的武汉青山警察强行拉秦先生下车,他拒绝下警车,遭到警方的野蛮对待。这是秦先生向外界发出的最后声音,随后再也无法联系上!今天早上8点左右,秦先生夫人赵素丽女士打电话告诉我,秦永敏被抄家,电脑被搬走,同时被拘留9天。 秦永敏先生为了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一直以来遭受当局的打压迫害!秦永敏先生是一位勇敢的战士,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我今年出狱后,秦永敏先生给我了许多关怀帮助,让我感激不尽!做为一名年轻人,我有权利和义务去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专制不倒,终生战斗!同时我向当局提出强烈抗议,要求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秦永敏先生,停止迫害,回归正途。唯有释放秦先生,才能彰显民主改革。呼吁各界朋友关注秦先生,尽快营救秦先生出狱。 中国民主党人薛明凯 2014年1月1日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242286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