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4日星期六

谌卫军:致万科董事长王石先生的公开信

谌卫军:致万科董事长王石先生的公开信 来源:大同思想网 作者:谌卫军 核心提示:弘毅读书会是我被评为“杭州十大书迷”之后发起成立的学习型组织和互助共同体,其中公民阅读沙龙是弘毅读书会、杭州浙江大学校友会、浙大走向公民基金会和大同思想网全新打造的一个品牌活动,它是一种现代生活方式,是一种姿势,一种氛围,一种字里行间跃然而起促膝谈心的对话和交流,一种在洞穴里蓦然回首初见阳光时的惊喜与激动,一种久违了的自我启蒙和相互启蒙。 尊敬的王石先生: 您好! 我是杭州市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的老师谌卫军,就是那位抗议学校以“违背主流价值观”为由给老师考核不合格的中学教师。我原是杭州市风帆教育集团教科室主任兼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央教科所教育生态研究中心上挂锻炼过,参与了杭州市教育局与杭州师范大学合作开展的公民教育实验,杭州市风帆教育集团三年发展规划由我起草,通过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公民养成教育实验把学校办成具有本土特色和国际视野的现代公民学校,这样的定位和追求得到有关领导和教育同行的肯定和赞赏。获学校教代会一致通过,高度评价。我还在学术委员会上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推荐星级教师和学术成果,整个过程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心服口服。我所带的风帆文学社荣获杭州市、浙江省乃至全国“十佳”文学社,被推举为浙江省中小学文学社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创办了“浙江新人文讲堂”。 万科的文化精神“让建筑赞美生命”,“简单、透明、规范、责任”,良渚文化村的幽静环境和村民公约深深吸引了我。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又是名校杭州市安吉路实验学校和名企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名企委托名校全权管理的九年一贯的民办实验学校。我以为可以在这里实现我的教育梦想,解决我的实际困难。2012年8月我为了儿子读书同时怀抱着教育梦想来到这所学校,想把公民教育的种子播种在这片待开发的处女地上。学校聘我为八年级语文教师,研发中心综合研究员,负责科研和师训工作。开学初与研发中心其他老师研究讨论把学校的德育工作与公民教育结合起来,从生命教育做起,通过权利教育、责任教育、规则教育,到礼仪教育完成。通过文明生活,培养现代公民。也就是孔子说的“依于仁,成于礼,游于艺”。方案都已经写入学校工作计划,并在教工大会上发布了,但最终被校长否决了,用她从安吉路实验学校带来的课题“幸福校园”取而代之。我开始意识到与校长的办学理念不一致,但还是协助她申报了“幸福校园”省级课题和全国中小学整体改革委员会实验基地。 我自己则寓公民教育于语文教学之中,我主张弘道弘仁、允公允能,为学习设计教学,以活动促进发展。具体做法:首先让自己公民起来,并且要有公共知识分子的意识和担当。然后打通任督二脉(语文与生活,历史与现实),力求学以致用并且寓教于乐。如课前演讲选择温岭幼儿园老师拎耳朵事件、李天一案、贵州毕节5男孩闷死事件等适合学生的社会热点,让学生评议,并要求他们记来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便于积累写作素材,对中考高考作文很有帮助。还创设条件让学生在文明生活中学做公民。如阅读课、擂台赛、课本剧等等。为学生打开一扇窗,点燃一盏灯。一年下来,学生的公民意识增强了不少,语文素养提高了不少,10多篇作文在余杭区文联《藕花洲》杂志上发表。为了孩子的文学梦想,为了学校的品牌建设,我主动提出成立玉鸟文学社,与罗艳老师共同负责。我们与学生共同讨论通过文学社章程,并强调章程就是“宪法”,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委会,还专门设置了监事会,监督社委会的工作,文学社着重培养以公民素养为核心的综合能力:写作、演讲、采访、编辑、主持、表演以及组织管理、团队协作等能力。每次活动基本由文学社干部策划与组织,更多地开展自主性活动,让社员们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让同学们不仅了解到What和Why而且还懂得了How和Who,从而具备了学生领袖和文艺骨干的基本素质。 今年4月20日雅安地震发生后,我们守望相助,纷纷伸出援手。学校让团委发动学生捐款,工会发动教师捐款,这本是好事。但我担心这笔善款的去向?众所周知,红十字会由于郭美美事件几乎没人信任,没人捐款。我就问组织者,这笔钱捐到哪里?组织者没好气地回答:你去问校长!我就说好事应该办好,善款必须善用。你不说明去向,人家怎么放心?副校长就来说我,别在公开场合说这些,有学生在。在我看来,这正好是教育契机,告诉学生作为捐款人,你是有权利知道钱的去向和使用的,如果组织者都不明不白,你可以拒绝捐款。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红十字会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被我们宠坏的。王石先生,您是壹基金的执行理事长,这里面的道道比我清楚。但他们就把我当成了刺头。没有宽容精神,没有民主训练,学校不成为学校,教育还是教育吗? 6月25日下午教代会讨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附后),凡属下列对象之一的人员,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共11条,其中第一条就是明显违背学校、社会主流价值观,在公共场合散布不当言论或采取不当行为影响学校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我们小组讨论的时候就很有争议,骆玲芳校长正好在我们小组。我作为教师代表,提出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上位法,否则是无效的。并建议把不合格单列,更加突出,也便于区分。有些条款不够具体明确。如什么是主流价值观,什么是不当言论,工作业绩下滑到什么程度,要有明确规定,要有量化标准。法不禁止即可。得到了大多数老师们的复议支持。但在大会汇报的时候,我们小组组长却没有做任何汇报。大会表决前我要求发言,得到同意后,我质疑刚才小组讨论有许多问题,但在大会没有提交。骆玲芳校长就说什么问题,具体一点。我就说比如什么是主流价值观。骆玲芳校长回答说执政党的价值观就是主流价值观,我说学校又不是党校,民办学校更应该宽容一点,像当年的春晖中学那样,才能吸引优秀老师进来。接着大会表决,我唯一举手反对这个《考核办法》。可以说这个《考核办法》是一部非法通过的“恶法”,根据教育部令32号,教职员工80人以上才能成立教代会,我们学校只有73人,不合法。而且没有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代会工作规程》提前2周给教师代表审议,而是当天发给教师代表,在讨论不充分修改不完善的情况下强行通过的。不合规。它把教师的一切言行置于监控之下,考核之中,而且没有量化标准,可以任意拿捏。只要领导看不顺眼,就可以安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让教师生活在恐惧中,任其摆布,听其处置。教师的基本人权受到严重践踏和侵害,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其他老师还举手赞同这个《考核办法》,把自己交给别人任意处置,更是可悲!可见我们教师的公民意识,法治观念多么稀缺,不到自己头上不会当一回事,到了自己头上,想保护自己都来不及了。当年文革刘少奇主席被批斗时才想起宪法,这个时候已经不起作用了。 7月5日学校发来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通知书,我被确定为2012学年度不合格等次。我从教17年来,工作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一些教学上的创新活动得到了学生和家长,同事和领导的肯定。被评为杭州市教坛新秀、杭州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全国中学语文教改之星(提名奖)、全国新教育实验先进个人。怎么到了这里工作一年就不合格了?我对此提出异议。7月7日中午,骆玲芳校长通知我到学校,考核小组向我解释考核不合格的理由,陶金宝副校长宣读了解释:依据6月25日教代会通过的《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凡属下列对象之一的人员,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明显违背学校、社会主流价值观,在公共场合散布不当言论或采取不当行为影响学校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他举证说弘毅读书会参与主办的许良英先生追思会,余杭区教育局打电话给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找我谈话,叫我别去参加,并且取消活动。还有教代会上的发言,质疑主流价值观,与校长发生争执。 弘毅读书会是我被评为“杭州十大书迷”之后发起成立的学习型组织和互助共同体,其中公民阅读沙龙是弘毅读书会、杭州浙江大学校友会、浙大走向公民基金会和大同思想网全新打造的一个品牌活动,它是一种现代生活方式,是一种姿势,一种氛围,一种字里行间跃然而起促膝谈心的对话和交流,一种在洞穴里蓦然回首初见阳光时的惊喜与激动,一种久违了的自我启蒙和相互启蒙。具体做法是先把新书或经典发给会员看,再邀请作家或学者与会员面对面交流,期待碰撞出思想的火花,达成基本的共识,推动社会的进步。张千帆、张鸣、黄亚洲、傅国涌、陈有西、林炎平、高力克、徐斌、徐迅雷、郁建兴、袁天鹏等著名学者都来做过讲座与交流。 1月28日著名科学史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爱因斯坦文集》编译者许良英先生在京逝世,2月2日其侄孙许晓光在杭州开追思会,这是人之常情,我们出于敬仰,愿意参加活动,这是良知的觉醒,这是人性的回归。考虑到余杭区教育局找到学校领导,为了学校着想,我没去参加活动。骆玲芳校长还多次感谢我配合学校工作。现在怎么成了罪状?如此出尔反尔,怎么为人师表?怎么教育学生?还有教代会上我对“主流价值观”的质疑,那是代表的权利,如果把教代会上代表的发言都定罪的话,谁还敢说真话?还开教代会干什么?就算是这个《考核办法》2013年6月25日通过生效,也相当于重新约定,怎么能溯及既往,作为2012学年度考核的依据呢?因为学校对我的考核及复议程序不合法结论不公正,我向余杭区教育局提起申诉,并且公开维权,防止暗箱操作。因为一个人不自由,大家都不自由,一个人受奴役,大家都受奴役,我维权不光是为了个人,还是为了我们教师群体,不再跪着教书,引起网友热议。因此遭到了学校领导的打击报复:8月25日我到学校报到,王汤荣副校长不让我进自己的办公室。26日下午接到转岗通知,将我的岗位由研发中心综合研究员、语文教学调整为后勤服务中心器材管理室,具体负责体育器材管理工作。27日中午学校领导威胁我不签《转岗协议书》就解聘我,并拍了录像(我要求公开)。现在我正在申诉,走法律程序,学校领导却急不可耐地解聘我,他们凭什么解聘我?有什么事实依据?学校这样的粗暴做法侵害了教师的权益,败坏了社会的正义,也违背万科的文化精神,有损万科的良好形象。 您是我所尊敬的企业家和公益人,我读过杨鹏先生写的《为公益而共和——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治理之路》,受益匪浅。曾经发起过浙江潮青川情——浙川孩子心连心手牵手活动,得到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前不久还为贵州省修文县的孩子们筹建立人图书馆贵州分馆——阳明图书馆而奔走,还请来了中国微笑行动的发起人韩凯医生讲述他坚持23年免费医治2万7千多例唇腭裂儿童的故事:我是一个凭良心说真话办实事的人,一心想为中国的公民教育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尽一份心,出一份力,但事与愿违,现梦已醒来。其中道理您懂的。事情的经过见我的博客http://ttqn.blog.163.com,我不再多说什么,公道自在人心。只想请您关注一下。谢谢! 祝好! 教师:谌卫军 2013年9月5日 附:《杭州市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杭州市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办法(试 行) (2013年6月25日学校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考核教职工的师德表现、业务素质等情况,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激励全校教职工更有效地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推动个人与集体目标的达成,学校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员工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增强考核过程的透明度。 3.师德首位。凡教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二、考核对象 校内所有与学校签订合同受聘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上的教职员工(包括派遣员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教职工考核要突出对师德、能力、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包括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对于教师主要考查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研究能力等。对于教师主要考查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及履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的情况。 工作绩效: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时效、质量、取得效益及业务发展。对于教师主要考查承担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成果、育人成效、专业发展等情况。 2.考核标准:以履行各类岗位职责的情况为考核标准。 (1)凡被评定为优秀级教职工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讲政治,觉悟高,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讲正气,顾大局,时时处处维护学生利益和学校形象; ③讲责任,勇担当,忠诚履职,事不避难,主动承担学校各项工作; ④讲贡献,树品牌,为学校核心目标的推进做出建设性的工作; ⑤讲奉献,优服务,深受学生爱戴、家长信任,满意度高,零投诉; ⑥讲合作,乐助人,在学科研究、团队建设中主动发挥积极影响,同事认可度高; ⑦讲技艺,重质量,教育教学水平高超,效果显著,所任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区或全校领先,或学生学业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升明显; ⑧讲研究,求实效,主动承担公开教学,主动参与课题研究,乐于开放课堂,在一定范围内取得专业影响力; ⑨讲关爱,平等善待每一位学生,在教育特殊学生方面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⑩讲育人,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为培育学生的阳光心态,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效显著; ?讲创新,在知识管理、社团建设、课程开发、班级管理、家校合作等方面工作卓有成效。 (2)凡属下列对象之一的人员,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①明显违背学校、社会主流价值观,在公共场合散布不当言论或采取不当行为影响学校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②触碰师德红线,有偿家教、体罚学生、超负荷补课等查有实据的; ③在责任范围内,疏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安全和健康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一年中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 ⑤严重违反教学常规且拒绝整改或导致重大教学事故的; ⑥有确实证据(投诉、学生学业成绩下降等)显示工作业绩低下,明显不胜任; ⑦沟通方面有重大障碍导致同事间、上下级间、家校间、师生间人际关系紧张; ⑧由于教育教学行为不当受上级部门问责查处或引发集体上访者;其他因工作失误直接损害学生、家长、学校利益的; ⑨利用虚拟空间(个人或公共)发布有关学校事务的言论形成工作障碍,导致人际关系紧张或影响学校安宁带来学校差评的; ⑩被处以劳动教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及以上刑罚的; ?已经构成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四、考核等次 共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其中:“优秀”占15%左右,“良好”占30%左右,“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可占1%—3%,其余为“合格”。 五、考核办法 1.个人自评:教职工按照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及岗位职责进行自评,填写有关表册。 2.民主测评:教职工在部门或全校开展述职,进行相互评议。 3.学校考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自评,结合组内评议情况,按考核项目和标准要求,对相关教职工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公示复议: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3天内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学校考核小组提出异议,考核小组应该作出相关说明;若仍有异议,向学校复议小组提出复议,复议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结论;如对复议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议结论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5.上报备案:最终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报区教育局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职工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二)凡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者,合同期满,优先聘用,并予以一定的奖励; (三)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接受诫勉谈话,转岗或待岗学习,待岗期间仅享受基本生活费。对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可单方面直接予以解聘。 七、附则 1.考核小组由校级领导、行政中层、教职工代表组成。 2.复议小组由学校法定代表人、学校党支部成员、学校工会主席、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组成。 3.学校党支部会议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结论可行使一票否决。 4.本办法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本办法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抄送: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学校法人 学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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